[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02118513.1 | 申请日: | 2002-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3832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04 |
发明(设计)人: | 手岛稔;田渕徹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池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分类号: | H01M10/36;H01M10/40;H01M4/48;H01M4/5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丁业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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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包括以下部件:
正极,含有能吸收/释放锂离子的正极活性材料;以及
负极,含有作为负极活性材料的含硼石墨,其S1/S2比例为约1.0或以下,其中,S1为顶部值为188-192eV的峰面积,以及S2为顶部值为185-187eV的峰面积,其由X射线光电子能谱(XPS)测定,并且石墨中硼含量为约0.008%重量-约3%重量。
2.如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为LixMO2,M为一种或多种选自Co,Ni,以及Mn的过渡元素,以及X为0.1-1.2(0.1≤X≤1.2)。
3.如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为LixM2O4,X为0.1-1.2(0.1≤X≤1.2)。
4.如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石墨中的硼源自硼酸。
5.如权利要求2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石墨中的硼源自硼酸。
6.如权利要求3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石墨中的硼源自硼酸。
7.如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8.如权利要求2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9.如权利要求3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10.如权利要求4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11.如权利要求5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12.如权利要求6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石墨是通过将沥青焦炭和硼酸在惰性气氛中加热处理后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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