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具抽屉无效
申请号: | 02119767.9 | 申请日: | 2002-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3864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25 |
发明(设计)人: | 沃尔冈·黑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尤利乌斯·布卢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88/00 | 分类号: | A47B88/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征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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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具 抽屉 | ||
1.一种家具抽屉,它在一个家具本体中可以拉出置入,其特征在于:有一个电能传输装置(12a、12b:12a′、12b′),用于将电能传输到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抽屉(2)中或上的可充电蓄电池上。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可充电蓄电池是一个可充电电池(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可充电蓄电池是一个电容器(32)。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在避免了家具本体(1)和家具抽屉(2)之间的电缆情况下,所述电能传输装置(12a、12b:12a′、12b′)是这样设计的,即,只有在抽屉(2)关闭情况下,才能将电能传输到布置在所述抽屉(2)中或上的可充电蓄电池上。
5.根据权利要求4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能传输装置(12a、12b:12a′、12b′)至少具有一个最好布置在抽屉(2)后壁上的无接触的传输器(12a、12b),最好是电感耦合器,或是一个插塞接点(12a′、12b′)。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充电蓄电池安装在一个抽屉壁(2a、4a、6)中或是安装在抽屉底(11)中。
7.一种家具抽屉,它在一个家具本体中可以拉出置入,其特征在于:有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抽屉(2)中或上的支架(20),用于一个设置有一个可充电电池的器具(19),最好是家用电器,其中的可充电电池通过所述支架(20)可以进行充电,其中,在避免了家具本体(1)和家具抽屉(2)之间的电缆情况下,所述电能传输装置(12a、12b:12a′、12b′)是这样设计的,即,只有在抽屉(2)关闭情况下,才能将电能传输到布置在所述抽屉(2)中或上的可充电蓄电池上,其方式是,所述电能传输装置(12a、12b:12a′、12b′)至少具有一个最好布置在抽屉(2)后壁上的无接触的传输器(12a、12b),最好是电感耦合器,或是一个插塞接点(12a′、12b′)。
8.特别根据权利要求1至7之一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在其内或其上固定有至少一个用电器具(5、19、24),最好是一个光源(5)或一个用于家具抽屉(2)的传动马达(24)。
9.根据权利要求8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5)布置在局部透明的抽屉壁(2a、4a、6)中或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光源(5)是低压-荧光管。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之一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光源(5)是发光二极管(LED)。
12.特别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之一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在其前面(2a)上至少具有一个太阳能电池(15),用于给布置在抽屉(2)中或上的用电器具(5、19、24)或可充电蓄电池供电。
13.一种家具,它具有至少一个特别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之一的可拉出的家具抽屉,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家具本体(1)上至少布置有一个太阳能电池(7),用于给布置在抽屉(2)中或上的用电器具(5、19、24)或可充电蓄电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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