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兔肉食品的腌制香料无效
申请号: | 02133527.3 | 申请日: | 2002-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39048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15 |
发明(设计)人: | 胡洪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内江市益东兔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 |
代理公司: | 内江市三正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彦峰 |
地址: | 641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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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兔肉 食品 腌制 香料 | ||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食品添加剂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兔肉食品的腌制香料。
背景技术:传统的兔肉食品加工,除了卤制外,还有拌制,都不适宜工业化规模生产,其单一的味别、普通的色泽以及适口性较差等缺点,都制约了兔肉食品的发展。
发明内容:本发明的发明目的是旨在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一种口感好、适用于工业化规模生产的兔肉食品的纯天然的腌制香料。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兔肉食品的腌制香料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组分:
丁香4~6% 陈皮10~30%
千里香3~7% 肉桂8~12%
樟香3~7% 草果8~12%
檀香3~7% 毕拔8~12%
鱼香3~7% 元荽籽6~10%
小茴香3~7% 白叩6~10%
使用时,将以上天然香料粉碎成粒状,放入50公斤水中煮沸40分钟冷却即可。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香料汁渗透快,兔肉食品口感好,适宜于工业化规模生产等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将丁香5% 陈皮29%
千里香5% 肉桂8%
樟香4% 草果12%
檀香7% 毕拔10%
鱼香3% 元荽籽6%
小茴香6% 白叩8%
混合均匀,粉碎成0.5cm左右的粒状,用纱布包裹好,放入50公斤水内煮沸40分钟,冷却后加入常用的腌制助剂如食盐、硝盐、糖、抗坏血酸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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