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使用便携式终端的导航系统中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2141015.1 | 申请日: | 2002-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3856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18 |
发明(设计)人: | 朴祥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C21/34 | 分类号: | G01C2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小临,王志森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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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便携式 终端 导航系统 中的 路线 入口 引导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在使用便携式终端的导航系统中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包括一个导航部件,包括:
一个发射器/接收器,用来通过无线网络将用户输入的包括出发点和目的地的信息传输给交通信息中心,以及响应于所传输信息通过无线网络自交通信息中心接收最佳路线数据;
一个引导模式决定器,用于在最佳路线数据不包括交通工具目前所处道路的情况时,计算出到达最佳路线数据所示的最佳路线的最短距离,并且根据所述最短距离决定引导模式;
一个前进方向决定器,用于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量的两个点的纬度和经度坐标决定所述交通工具相对于正北方向的行进方向;
一个投影方向决定器,用于计算出一个所述交通工具到达所述最佳路线的投影方向的相对角,并根据计算出的所述相对投影方向角度决定到达所述最佳路线的方向;
一个路线方向决定器,用于计算出所述交通工具与所述最佳路线方向的相对角度,并根据计算出的所述路线方向相对角度决定路线方向;
其特征在于,根据已决定的所述引导模式,到达所述最佳路线的方向,以及路线方向,导航所述交通工具进入所述最佳路线。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航部件进一步包括一个声音处理器,用于通过声音信号提供路线入口引导。
3.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航部件进一步包括一个显示器,用以通过图形信号提供路线入口引导。
4.权利要求1所述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方向决定器确定如果所述相对投影方向角是0°到45°或者315°到359°,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前方;如果所述相对投影方向角是46°到135°,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右侧;如果所述的相对路线方向角是136°到225°,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后方;如果所述的相对路线方向角是226°到315°,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左侧;并且
所述投影方向决定器确定如果所述相对路线方向角是0°到45°或者315°到359°,所述最佳路线与所述交通工具同向;如果所述相对路线方向角是46°到135°,所述最佳路线向所述交通工具右侧延伸;如果所述相对路线方向角是136°到225°,所述最佳路线与所述交通工具行驶的方向相反;如果所述相对路线方向角是226°到315°,所述最佳路线向所述交通工具左侧延伸。
5.权利要求4所述的路线入口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最短距离小于第二值并且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前方,表示时钟12点方向,左转,右转,以及时钟6点方向的图标相应地在当所述最佳路线于所述交通工具同向,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右侧,与所述交通工具行驶的方向相反,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左侧时显示;
如果所述最短距离小于或等于第一值并且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右侧或左侧,表示所述时钟12点方向,所述时钟12点方向,所述时钟6点方向,以及所述时钟12点方向的图标相应的在当所述最佳路线于所述交通工具同向,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右侧,与所述交通工具行驶的方向相反,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左侧时显示;
如果所述最短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值并且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后方,显示表示时钟6点方向的图标;
如果所述最短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值并且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右侧,显示表示右方的图标;并且
如果所述最短距离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值并且所述最佳路线位于所述交通工具的左侧,显示表示左方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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