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回转式塑身盘构造无效
申请号: | 02209044.4 | 申请日: | 2002-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25273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25 |
发明(设计)人: | 蔡碧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碧华 |
主分类号: | A63B23/02 | 分类号: | A63B23/02;A63B2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合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德明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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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转 式塑身盘 构造 | ||
1、一种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主要由座体组及活动组所组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座体组包括有上本体及下本体,该上、下本体适当处分别设有引导部、空间部及把手部,其中该引导部与把手部分别设于上、下本体的内侧与外侧,引导部与把手部之间设有空间部,通过锁合组的锁固作用将上、下本体紧密结合成一座体组,且使该座体组内部形成空隙,该空隙分别与引导部、空间部间呈相连通状;所述活动组包括有滚动体、杆体及配重块所组成,滚动体、杆体及配重块分别置于座体组的引导部、空隙及空间部内活动,且能通过滚动体沿着引导部的轨迹运动而迫使已位于其上的配重块亦可于空间部或座体组外侧方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引导部可为凹部、凹槽、缺口、凸部、环形拄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空间部外侧或把手部的适当处可设有若干定位部,以供锁合组穿过固定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定位部可为孔洞、凹槽、凹部、螺纹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把手部可为凸部、凸柱、凸块、凸耳、凹槽、凹部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杆体的适当处分别设有容置部与接合部,该容置部可通过锁合组的锁固作用而将滚动体设于其侧方,并使配重块之配合部设于该接合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容置部可为孔洞、凹部、凹槽、缺口、螺纹部等。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接合部可为凸柱、凸块、凹部、凹槽、剖槽、阳螺纹、阴螺纹、缺口、扣部、钩部、弹性扣钩等。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配合部可为凸柱、凸块、凹部、凹槽、剖槽、阳螺纹、阴螺纹、缺口、扣部、钩部、弹性扣钩等。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滚动体可为滚轮、轴承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配重块可为铁块、铅块、珠体等。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式塑身盘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锁合组可为铆钉、螺栓、螺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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