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瓶的悬挂构件无效
申请号: | 02219704.4 | 申请日: | 2002-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2527518Y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25 |
发明(设计)人: | 金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勇 |
主分类号: | B65D25/22 | 分类号: | B65D25/2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海锋 |
地址: | 224761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悬挂 构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使用的瓶的部件,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将瓶悬挂存放或携带的悬挂构件。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瓶是用于存放液体的常用容器,如饮料瓶、香水瓶、洗化用品瓶等等。现有的瓶体,一般用玻璃、塑料、陶瓷等材料制成,虽然形状各不相同,但通常都用底部支撑,也有少数化妆品的瓶体用瓶盖支撑,其共同点是,支撑面为平面结构,放置时,支撑面与支撑物的表面接触。这种结构,为保证瓶体放置的平稳性,通常支撑用的底面较大,限制了对瓶体造型的设计,因而形状较单一;同时,瓶体只能放置在支撑物(如桌面上),占用了支撑物表面空间,上部空间则缺乏利用;再则,携带时只能用手握持,或者放于包中,很不方便。
针对上述第三点缺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338284Y公开了一种塑料饮料瓶的背带,它由条状的背带和一个弹性扣环连接构成,弹性扣环中间开设有一个正好能容纳塑料矿泉水瓶或塑料饮料瓶的瓶颈套置在其中的瓶颈容纳孔,使用时,将塑料瓶颈插套在瓶颈容纳孔内,利用扣环的弹性使瓶子和背带连接在一起。这种结构固然可以方便携带,但为承重的需要,对弹性扣件的材料要求较高,专利说明书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因而提高了成本,同时,它也没有解决瓶体放置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瓶的悬挂构件,使得瓶体放置时以悬挂方式为主,从而可以有效利用空间,并方便携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瓶的悬挂构件,包括有悬挂结构和可与瓶连接的固定结构,所述悬挂结构一端为钩体,另一端与固定结构连接。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固定结构”是将本悬挂构件与瓶体固定连接的结构,该固定结构应便于拆装,使得本悬挂构件可以方便地与瓶体连接或分离再用;所述“悬挂结构”的钩体既可以是圆钩,也可以是其它变形的钩体。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固定结构可以为瓶盖,所述悬挂结构既可以与瓶盖的端面连接,也可以与瓶盖的侧面连接;瓶盖与瓶体间的固定,可以采用任一种现有技术完成,比如螺纹结构,或者卡合结构等。
上述技术方案中,作为悬挂结构的钩体,可以相对于瓶盖作转动,在不使用时贴在瓶盖上,以便于包装运输,为达到此功能,所述瓶盖上设有台座,所述悬挂结构的一端与台座连接;设置台座后,常见的连接结构有两种,一是所述台座内设有球状空腔,所述悬挂结构一端为钩体,另一端为球状连接体,嵌装于台座的球状空腔内,并可相对于台座转动;二是所述台座上设有轴孔,所述悬挂结构一端为钩体,另一端设有转轴,与台座上的轴孔配合。上两种结构,都可以实现钩体相对于瓶盖的转动。
上述技术方案中,为节省成本及便于制作,在某些场合下,也可以将所述悬挂结构与瓶盖做成一体结构,悬挂结构一端为钩体,另一端固定连接在瓶盖上。
另一种技术方案,所述固定结构也可以为一端带有定位钩的短链,所述悬挂结构为固定于短链另一端的钩体;使用时,将短链围绕在瓶颈处,用一端的定位钩钩住短链,使短链与瓶体固定,另一端的钩体则用于悬挂。在这种方案下,为保证固定的可靠性,所述短链可以带有弹性。
再一种技术方案中,所述固定结构为带有开口的定位环,开口的一端与悬挂结构的钩体连接,所述开口可于使用时封闭连接;该封闭连接可以是一次性的,如采用热合工艺封闭,也可以是反复使用的,如设置一个小螺栓或类似的连接结构。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1.由于本实用新型利用固定结构与瓶体连接,利用钩状结构作为悬挂结构,固定结构通常连接于瓶体的上端,因而瓶体放置时可以利用钩体悬挂放置,只要在上部空间装上悬挂杆,即可充分利用空间;
2.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悬挂结构,可以将瓶体挂在裤扣上或口袋口等处,便于携带;
3.由于使用本实用新型后,瓶体完全可以悬挂放置,不必依靠瓶底放置,因而可以将瓶子做成各种形状,做出瓶子的个性,产生出新概念的瓶子;
4.由于本实用新型的钩体较小,且可以做成能转动平放的结构,因而不影响瓶体的造型和包装。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5为实施例四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勇,未经金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2219704.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