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炮竹无效
申请号: | 02223429.2 | 申请日: | 2002-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531350Y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15 |
发明(设计)人: | 李性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性雨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13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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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炮竹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花鞭炮产品。
背景技术
已有炮竹均是由引线串接若干个由内装普通炸药的小炮筒组合而成。这种炮竹一方面由于纸制小炮筒里装的主要是由氯酸钾、硫磺组成的普通炸药,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燃放时也会造成对环境的噪音污染和SO2的空气污染及大量纸屑对环境的污染,且无闪光效果。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在于克服以上缺点,提供一种燃放时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噪音污染,减少SO2对空气的污染、减少大量纸屑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还可以有闪光效果的炮竹。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炮竹包括外壳、底座、点火引线、导火线、固引剂、封口纸板,其特征在于:在底座和固引剂之间设有一个炸珠腔、内装由高氯酸钾、镁铝合金、氧化铜组成的炸珠,与点火引线相接的导火线下部接有一个普通小炮筒,并直接安放在炸珠腔内。当点燃点火引线后,通过导火线使普通小炮竹燃放,并点燃炸珠腔内的炸珠,发出非常密集的炸响声,并同时产生闪光效果。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即在上述结构中,导火线下部不设普通小炮竹,将导火线直接通入炸珠腔,点燃点火引线后,通过导火线的本身点燃炸珠。
本实用新型由于是通过炸珠腔内的炸珠燃放来实现的,故燃放时声音较原有炮竹温和,减少了环境噪音;不会产生SO2对空气的污染,也不会有大量纸屑对环境的污染,炸响声比原炮竹更加密集,还可以产生闪光的美感。
附图说明
附图为一种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结合附图,本实施例包括外壳(5)、底座(6)、点火引线(1)、导火线(2)、固引剂(7)、封口纸板(8),其特征在于在底座(6)和固引剂(7)中间设有一炸珠腔(9),内装由高氯酸钾、镁铝合金、氧化铜组成的炸珠(4),与点火引线(1)相接的导火线(2)的下部接有一个普通小炮筒(3),并安放在炸珠腔(9)内,燃放时,点燃点火引线使导火线燃烧,并引燃小炮筒,点燃炸珠腔内的炸珠。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是在实施例1的结构中,导火线(2)的下部不设小炮筒,将导火线直接伸入在炸珠腔内,由导火线点燃炸珠腔内的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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