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氧气转炉煤氧复合吹炼工艺在审
申请号: | 101987000000551 | 申请日: | 1987-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04707B | 公开(公告)日: | 1989-07-05 |
发明(设计)人: | 邵象华;刘浏;邓开文;郭征;杜挺;李正;钱国钧;朴明哲;张家裕;陈国柱;忻尚烈;孟献文;孙世纯;王凤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抚顺新抚钢厂 |
主分类号: | 分类号: |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成光祜 |
地址: | 北京学院***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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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氧气 转炉 复合 吹炼 工艺 | ||
1、一种通过在转炉底部安装的煤氧喷枪,向熔池喷吹煤粉及氧气的顶吹转炉炼钢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在整个冶炼过程中自始至终通过该喷枪同时向溶池喷吹煤粉和氧气,顶吹氧枪采用多孔喷枪(包括双流道喷枪),顶吹氧采用高枪位、大氧压和分散供氧的“软吹”工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底吹煤氧的煤粉流量Gs按下式确定:
Gs=W/6.5(1+2B)(%C)t(公斤/分)
式中t为吹炼时间,(%C)为煤中固定碳含量,W是与不喷煤粉时相比所要求增加的废钢量,B为炉气的二次燃烧率,
Pco、Pco2分别为炉气中CO、CO2的分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底吹氧量为顶吹氧量的15~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底吹煤氧的重量比应控制在0.4~1.2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底吹煤氧枪喷口处的煤粉与运载气体(如氮气)双相流体输送的粉气比(煤粉与其运载气体如氮气的重量比)应控制在5~25范围内,出口双相流体表观流速相应地控制在200~80米/秒。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复合吹炼工艺,其特征在于当采用氮气作运载煤粉的载气时,底吹氧氮的体积流量比应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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