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往复运动锯条的齿形设计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09210.6 | 申请日: | 2005-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0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里基·J·托马斯;戴维·S·布鲁纳;马利克·乔治;马库斯·罗姆佩尔;拉塞尔·J·博哈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莱克和戴克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B33/02 | 分类号: | B27B33/02;B23D6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秀明;李晓舒 |
地址: | 美国特***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往复 运动 锯条 齿形 设计 | ||
1.一种往复运动锯条齿形,包括:
前刀面,其具有形成顶端的第一端和与第一齿槽连续的第二端;
后角面,其从所述前刀面的顶端延伸并与第二齿槽连续;
所述后角面确定了在大约38°至大约50°之间的后角;
所述前刀面和后角面确定了大约40°至大约50°的夹角;
所述前刀面具有所要求的齿深度,所述齿深度为最大齿槽深度的大约30%至大约70%以及节距长度的大约18%至7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齿槽的半径为最大齿槽深度的大约52%至大约5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所述前刀面的角度从大约0°至大约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所述后角在大约38°至大约42°之间,所述夹角为大约44°至50°,所述齿深度为最大齿槽的大约30%至大约47%以及节距长度的大约18%至2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所述后角在大约40°至大约50°之间,所述夹角为大约40°至50°,所述齿深度为最大齿槽的大约30%至大约70%以及节距长度的大约50%至77%。
6.一种具有多个齿的往复运动锯条,包括:
各所述齿具有的齿形,包括:
前刀面,其具有形成顶端的第一端和与第一齿槽连续的第二端;
后角面,其从所述前刀面的顶端延伸并与第二齿槽连续;
所述后角面确定了在大约38°至大约50°之间的后角;
所述前刀面和后角面确定了大约40°至大约50°的夹角;
所述前刀面具有所要求的齿深度,所述齿深度为最大齿槽深度的大约30%至70%以及节距长度的大约18%至7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锯条包括偏移齿和未偏移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往复运动锯条,其中,所述锯条包括耙形齿。
9.一种锯条,包括:
具有第一和第二重复齿形的齿;
所述第一齿形具有与角度为大约0°至大约12°的前刀面连续的第一齿槽;邻接所述前刀面形成切割刃的后角面;所述后角面的角度为大约30°至大约55°,以及所述后角面,所述齿槽具有所要求的深度,这样所述第一齿形具有第一齿高度;
所述第二齿形具有与所述第一后角面和第二前刀面连续的第二齿槽,所述第二前刀面确定了从大约0°至12°的前角;以及邻接所述前刀面形成切割刃的第二后角面,所述第二后角面的角度为大约30°至55°,所述第二齿槽具有所要求的深度,这样所述第二齿形具有第二齿高度,其中所述第二齿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齿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角相同。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前角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齿形的切割刃基本在相同高度。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齿形成重复图形。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重复的第一和第二齿形可以偏移或未偏移。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重复的第一和第二齿形为向左、向右、向左、向右偏移。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重复的第一和第二齿形为由一个或多个未偏移耙形齿分开的向内偏移、向外偏移。
17.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齿和第二齿的前刀面角在0°至3°之间,所述后角为大约35°。
18.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锯条,其中,所述第一齿和第二齿的前刀面角在5°至12°之间,所述后角为大约3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布莱克和戴克公司,未经布莱克和戴克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580009210.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控制动态装置的方法和装置
- 下一篇:柳叶刀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