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连接无线小区的无线骨干网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2996.3 | 申请日: | 2005-08-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47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威廉姆·拉斐尔·纽曼;马克·亨利·瓦格;克里斯多佛·乔治·圣提 | 申请(专利权)人: | 纽曼概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8 | 分类号: | H04L12/28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春发 |
地址: | 英国诺***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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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 无线 小区 骨干 | ||
1.一种通信系统,包括网络接口设备;第一连接设备,用于将第一网络连接到第一无线通信链路;第二连接设备,用于将第二网络连接到第二无线通信链路;其中将该第一无线通信链路和该第二无线通信链路配置为组成连接到该网络接口设备的网络骨干通信连接,来允许在该网络接口设备和该第一连接设备之间建立第一通信链路,在该网络接口设备和该第二连接设备之间建立第二通信链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进一步包括连接到该第一连接设备的第一无线网络,来形成允许多个用户通过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来建立各自的与该网络接口设备通信连接的无线小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进一步包括连接到该第二连接设备的第二无线网络,来形成允许多个用户通过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来建立各自的与该网络接口设备通信连接的无线小区。
4.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该第一连接设备为网桥。
5.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该第二连接设备为网桥。
6.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该网络接口设备为路由器。
7.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将该网络接口设备配置为将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与该因特网连接。
8.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进一步包括交换机,用于在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之外形成分支。
9.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进一步包括第一路由器,配置为在该第一连接设备和第一网络之间连接来允许形成第一网络小区。
10.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进一步包括第二路由器,配置为在该第二连接设备和该第二网络之间连接来允许形成第二网络小区。
11.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当另一无线通信链路的信号强度在该第一无线通信链路或该第二无线通信链路的区域内低于预先确定的门限值时,将该第一无线通信链路或该第二无线通信链路配置为在与该通信系统的另一无线通信链路相同的信道频率运行。
12.根据前面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通过第一路由器在该第一连接设备和该网络接口设备之间形成该第一无线通信链路;通过第二路由器在该第二连接设备和该网络接口设备之间形成该第二无线通信链路,并且在该第一连接设备和该第二连接设备之间建立第三无线通信链路,其中将该第一无线通信链路、该第二无线通信链路和该第三无线通信链路设置来形成网络骨干通信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将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设置为根据TCP/IP协议运行。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将该第一路由器配置为与具有第一IP地址的第一网络上的该网络接口设备通信,并且将该第二路由器设置为与具有第二IP地址的第二网络上的该网络接口设备通信。
15.根据权利要求12至14中的任一所述的通信系统,其中将该第一路由器配置为形成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的一个终点,并且将该第二路由器配置为形成该网络骨干通信连接的另一个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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