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附件的服装用品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5270.5 | 申请日: | 2005-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502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B·奥利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内普塔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B1/08 | 分类号: | A41B1/08;A44C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伟;郭笑傲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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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附件 服装 用品 | ||
1.一种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包括:
-服装物品;
-在所述服装物品一部分上的艺术品区域;
-包括主体部分的服装附件,主体部分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基本平的表面和外部周边;
-所述服装附件的连接部分,其包括至少一个外围部分,基本围绕主体部分的外部周边,这样,当所述主体部分和连接部分放在所述服装物品部分的相对面时,所述服装物品可以安全地保持在所述主体部分和所述连接部分之间;以及
-其中所述主体部分形成或包括艺术品,以与所述服装物品所述部分上的工艺品结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连接部分提供有跨过所述外围部分的主要区域而延伸的基底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基底部分包括至少一个开口,以允许使用者将所述主体部分带着所述连接部分从接合处推出。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主体部分的外部周边包括比尾边的外围大的中间或引导边,以使所述主体部分向所述连接部分的所述基底部分偏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连接部分和所述主体部分由不同材料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主体部分和连接基底部分包括磁性材料,这样它们可以彼此磁性吸引。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磁性连接基底部分与所述周围的连接部分是可分开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包含有附件的服装物品,其中,所述周围的连接部分包括在周边内区域延伸的布料,且主体部分和磁性连接部分置于所述外围部分内的所述布料的相对面。
9.一种用于服装物品的附件,其包括:
-主体部分,其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基本平的可印刷表面和一个外部周边;
-具有凹口的连接部分,基本围绕主体部分的外部周边,所述主体部分可以与上述凹口配合;以及
-其中,主体部分可在衣服的相对面嵌入连接部分,来安全地将所述衣服夹在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服装物品的附件,其中,所述连接部分的基部提供有开口,其大小适合于所述主体部分的边缘片段,这样所述连接部分与所述主体部分用作基部,主体部分被横交于所述附件不在服装物品上的连接部分支撑。
11.一种用于服装物品的服装附件,其包括:
-第一主体部分,其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基本平的可印刷表面和一个外部周边;
-第二主体部分;
-所述第一或第二主体部分由所述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之间磁性相互作用的磁性材料制成,或包括上述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之间磁性相互作用的磁性材料;
-具有凹口或开口的对齐部分,基本围绕所述主体部分的外部周边,所述主体部分可以与凹口或开口配合;以及
其中,使用时,衣服可以放在所述对齐部分之上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之间,衣服被所述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安全地保持,所述对齐部分允许所述衣服与所述第一主体部分的前表面基本保持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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