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镜式通信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7940.7 | 申请日: | 2005-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328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发明(设计)人: | 若林哲夫;武田猛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坦姆科日本 |
主分类号: | H04R25/00 | 分类号: | H04R2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大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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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镜 通信 装置 | ||
1.一种眼镜式通信装置,是眼镜样式的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与包括放大电路及电池的通信装置主体分离的骨传导扬声器装备在镜腿或耳托上,被支承为能够与耳珠或耳珠稍前方的颚关节附近抵接,在所述镜腿或耳托上配置从所述通信装置主体延伸的线缆的连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镜腿或耳托的所述骨传导扬声器装备部分,按照在佩戴时朝向耳珠或耳珠前方部的方式向下弯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镜腿的至少装备所述骨传导扬声器的部分由弹性材料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骨传导扬声器安装在从所述镜腿延伸的弹性臂的端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骨传导扬声器安装在以卷绕耳垂的方式延伸的所述耳托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传声器被组装于所述镜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声器是骨传导传声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
从所述通信装置主体延伸的线缆的连接部设置在左右双方的所述耳托的顶端部,使与所述连接部连接的所述线缆也能起到挂绳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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