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二丙酸倍氯米松和泼尼松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和白血病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39395.5 | 申请日: | 2005-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08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G·B·麦克唐纳;N·斯德尔乔保罗斯;S·坎泽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道尔生物药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56 | 分类号: | A61K31/56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蓉民;路小龙 |
地址: | 美国佛***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丙酸 倍氯米松 泼尼松 治疗 移植 宿主 白血病 | ||
1.二丙酸倍氯米松(BDP)和泼尼松在制备用于降低与造血细胞移植引起的移植物抗宿主病有关的死亡率的药物中的应用,包括:向需要的对象共同给予a)约1-2mg/kg/日的泼尼松约10日,在随后的7日内逐渐减量至约0.0625mg/kg/日的生理替代剂量,在治疗的剩余时间应用该生理替代剂量,和b)约4-12mg的口服BDP,每日四次,持续约50日,其中所述BDP以速释制剂和肠溶制剂给予。
2.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对象是人。
3.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以每日约4.0mg至每日约8mg的剂量经口给予。
4.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以每日约2mg至每日约4mg的剂量经口给予。
5.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在造血细胞移植后第1天至约第80天经口给予。
6.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在造血细胞移植后第1天至约第50天经口给予。
7.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是丸剂、片剂、胶囊或微球的形式。
8.权利要求7的应用,其中所述BDP被配制,这样,所述丸剂、微球或胶囊在胃、小肠或结肠中溶解。
9.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被配制用来以乳剂形式经口给予。
10.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的给予在所述共同给予治疗开始后50天停止。
11.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的给予在所述共同给予治疗开始后80天停止。
12.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对象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13.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患者接受过同种异体血液移植。
14.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BDP与环孢霉素、氨甲喋呤、他克莫司、抗淋巴细胞球蛋白、抗T细胞单克隆抗体和抗T细胞免疫毒素中的至少一种联合给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道尔生物药业公司,未经道尔生物药业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58003939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带有防污涂层的基材
- 下一篇:放电灯点灯装置及照明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