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体和发光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0699.3 | 申请日: | 2005-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56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梅庭信义;坂田嘉奈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化成化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F21Y101/02;G02B6/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郇春艳;郭国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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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体 发光 系统 | ||
1.一种利用从光源发出的光来发射光的发光体,该发光体包括:
包含第一光散射剂的涂覆层;和
包含第二光散射剂的衬底层,
所述涂覆层的厚度与所述衬底层的厚度之比为1/300~1/7,以及
所述涂覆层中的光散射剂浓度与所述衬底层中的光散射剂浓度之比为100/1~2000/1。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发光体,
其中所述涂覆层包括:第一透光树脂;和第一光散射剂,以及
所述衬底层包括:第二透光树脂;和第二光散射剂。
3.根据权利要求2的发光体,其中所述第一透光树脂为甲基丙烯酸树脂。
4.根据权利要求2的发光体,其中所述第二透光树脂为甲基丙烯酸树脂。
5.一种发光体系,包括:
依照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发光体;和
光源,
该光源为LED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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