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草处理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0852.2 | 申请日: | 2005-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50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D·齐尔克;T·尤尔纳;F·黑格曼;U·塞德;W·本兹 | 申请(专利权)人: | 豪尼制丝设备责任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3/00 | 分类号: | A24B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赵辛 |
地址: | 德国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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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处理 设备 | ||
1.具有多个用于烟草和烟草处理中间产品的处理功能单元(19-51)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功能单元(19-51)或者说所述处理功能单元(19-51)的子单元(19-51)基本上与标准集装箱(52)的大小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处理功能单元(19-51)是烟草切割器(20,38),干燥器(40),调质器(24),筛选器(23,29),存放装置(26,26’,31,49,49’)或调味装置(4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子单元(19-51)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将子单元(19-51)连接成为处理功能单元(19-51)的接口。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烟草处理设备中可以一个接一个地和部分同时地处理烟梗和/或烟叶。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功能单元(19-51)或子单元(19-51)与集装箱支架(55)和/或集装箱(53)的底板(54)特别是可分离地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装箱的壁至少部分可取下。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装箱(53)具有用于与至少另一个集装箱(53)可分离地连接的部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布置在集装箱(53)上,即在与另一个集装箱(53)连接后,装入集装箱(53)的处理功能单元(19-51)和/或子单元(19-51)基本上无需另外的调整就可以互相连接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为能量供应系统、特别是蒸汽、空气和/或电流供应系统设置快速接头用于与处理功能单元(19-51)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供应系统至少部分地安装在至少一个集装箱支架(55)上。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连接的部件包括从一个集装箱(53)到下一个集装箱(53)的能量供应系统的连接。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其特征在于,集装箱(53)围着所述处理功能单元(19-51)和特别是分开的子单元(19-51)装配。
13.集装箱(53),在该集装箱里面安装了特别是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一项或多项所述的烟草处理设备(10)的至少一个处理功能单元(19-51)和/或至少一个子单元(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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