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导电缆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1390.6 | 申请日: | 2005-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312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发明(设计)人: | 广濑正幸;畑良辅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B12/14 | 分类号: | H01B12/14;F16L9/06;F16L9/18;F16L59/14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志湧;陆锦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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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导 电缆 | ||
1.一种超导电缆,包括:
具有超导体的电缆芯,以及
包含有该电缆芯的热绝缘管,其中,
该热绝缘管在径向上从内侧层叠有不同直径的三个或更多的金属管,
热绝缘部分形成在各个金属管之间,并且,
外侧的热绝缘部分的热绝缘功能设置为比其内侧的热绝缘部分的热绝缘功能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热绝缘管包括:在径向上从内侧设置的第一金属管,第二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
内侧热绝缘部分形成在第一金属管和第二金属管之间,并且
外侧热绝缘部分形成在第三金属管的内侧上和内侧热绝缘部分的外侧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沿电缆的纵向方向的内侧热绝缘部分的长度形成为比电缆芯的长度短,并且
外侧热绝缘部分的长度形成为比内侧热绝缘部分的长度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通过使沿电缆的纵向方向的第二金属管的长度比实际铺设电缆芯的长度短并且沿第二金属管的纵向方向在两端部封闭第一金属管和第二金属管之间的间隙而形成内侧热绝缘部分,并且
内侧热绝缘部分被抽真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在电缆的运输中,通过在纵向上的第二金属管的两端的外侧上封闭第一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之间的间隙而形成所述外侧热绝缘部分,并且将该外侧热绝缘部分抽真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在电缆的运输中,通过在纵向上的第二金属管的两端的外侧上封闭第一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之间的间隙而形成所述外侧热绝缘部分,并且填充有等于或高于大气压的惰性气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惰性气体是氮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热绝缘管的长度形成为比实际铺设电缆芯的长度短,并且
各个热绝缘部分被抽真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热绝缘管包括:第一金属管,第二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
第二金属管的长度形成为比第一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的长度短,
内侧热绝缘部分通过在第二金属管的纵向上的两端部封闭第一金属管和第二金属管之间的间隙而形成,并且
外侧热绝缘部分通过在金属管的纵向上的两端的外侧上封闭第一金属管和第三金属管之间的间隙而形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热绝缘管的金属管的材料是不锈钢、铜、铜合金、铝和铝合金中的任何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电缆,其中
超导电缆用作直流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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