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关煤变为液体的方法的改进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5288.3 | 申请日: | 200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49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J·安佐格;S·比尔顿;H·J·范德普莱格;A·M·卢蒂尔;C·J·史密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K3/04 | 分类号: | C10K3/04;C10K3/06;C01B3/56;C10K1/16;C10K1/20;C10G2/00;C10G4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龙传红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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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关 变为 液体 方法 改进 | ||
1、一种提高合成气流中氢气/一氧化碳(H2/CO)比的方法,该合成气流衍生自含碳燃料,所述含碳燃料包括煤、褐煤、泥煤和重残油馏分,优选为煤,其中该衍生自燃料的合成气流被分割成至少两个支流,其中一个支流进行催化水煤气变换反应,和将如此得到的经变换的支流与未变换的支流组合,以形成具有提高的H2/CO比的合成气流,所述提高的H2/CO比为1.4-1.95。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衍生自燃料的合成气流中H2/CO比小于1。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具有提高的H2/CO比的合成气流中H2/CO比大于1.5,优选为1.6-1.9,更优选为1.6-1.8。
4、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衍生自燃料的合成气流被分割成两个支流,优选其中被分割成变换支流和另一支流的衍生自燃料的合成气流之比以体积计在70∶30-30∶70的范围内。
5、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部分经变换的支流用于制氢,优选其中经变换的支流用于制氢的比例少于10体积%,优选约1-7体积%。
6、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支流通过二氧化碳/硫化氢去除系统,优选其中每个支流都通过二氧化碳/硫化氢去除系统,更优选其中该去除系统采用物理溶剂法,优选为甲醇法。
7、一种用于制备富氢合成气的方法,该富氢合成气衍生自含碳燃料,所述含碳燃料包括煤、褐煤、泥煤和重残油馏分,优选为煤,其中部分该衍生自燃料的合成气按权利要求1-6的方法进行催化水煤气变换反应。
8、由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随时制备的合成气。
9、权利要求8的合成气在费-托方法中的应用,优选为多阶段费-托方法,特别为两阶段方法。
10、权利要求9的合成气的应用,其中部分经催化变换的合成气流用作费-托方法中进一步的阶段的附加进料。
11、利用权利要求9或10的合成气随时制备的烃类产物,包括通过烃类产物加氢转化形成的任何产物。
12、用于权利要求11的烃类产物加氢裂化的方法,其中用于裂化物流的氢由权利要求5的方法提供。
13、一种用于由含碳燃料合成烃的方法,该含碳燃料包括煤、褐煤、泥煤和重残油馏分,优选为煤,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供给氧气使含碳燃料气化,以提供合成气;
从合成气中去除固体;
将合成气分割成至少三个支流,其中两个支流进行催化水煤气变换反应;
将两个支流组合,以提供具有提高的H2/CO比的合成气;
将所述组合的合成气进料到烃合成部分中,以制备烃,其中该烃合成方法包括至少2或3阶段,其中第三个变换气流用作进一步的阶段的附加进料,任选然后将该烃合成方法中制备的烃进行加氢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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