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指甲单位病症的组合物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7839.X | 申请日: | 2005-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54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F·科钦克;C·布莱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利马治疗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70 | 分类号: | A61K9/70;A61K9/08;A61K8/49;A61K9/10;A61K3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革生;林柏楠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指甲 单位 病症 组合 方法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参考
本申请要求2004年12月1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0/593,106的 优先权,本文引用它的全部作为参考。
技术领域
这里所述的组合物和方法属于药物传递领域。更具体地,所述组合物 和方法涉及活性剂向指甲单位以及其周围组织的定位传递。
背景技术
有许多影响人类指甲的病症。例如,指甲可患有炎性的病症如牛皮癣 和扁平苔藓;指甲肿瘤如血管球瘤或指(趾)粘液囊肿;和感染如甲沟炎和 甲癣。各病症的病理生理学与指甲的结构和功能密切相关。因此,在开发 治疗指甲病症的疗法时有必要了解指甲的解剖学和功能。
简单地说,人的指甲是一种变性的皮肤结构,其常常被描述为包含下 列部分的单位:甲母质、甲床、甲板、甲褶、和角质层。甲母质位于最接近 的甲褶下方,并且是产生甲板的指甲单位的出芽部分。甲床是位于甲弧影 (lunula)(就位于邻近的甲褶角质层远侧的通常可以看到的灰-白色半月形突 出形式的甲母质部分)和甲下皮(指甲游离缘处的远侧上皮)之间的上皮层。 甲板(手指甲或脚趾甲)是由母质产生的并且在形成新甲板时朝向手指或角 趾顶端进行。形成指甲单位的皮肤组织(其折入到甲板的近端和侧面)被称 为甲褶。甲板的主要功能是保护下面的指(趾),但是,手指甲和脚趾甲对 于许多患者而言在美容上也是很重要的。
指甲感染是指甲的常见病症。甲癣-甲床、母质、或甲板的真菌感染 是最常见的指甲感染。甲癣的主要临床特征是远侧甲松离(甲板与甲床分 离)、甲床角化过度、以及营养不良、指甲褪色。受甲癣困扰的患者通常由 于其指甲损形而感到困窘,但是该感染不仅仅是美观问题。其有时限制灵 活性并间接降低了外周循环,从而使得一些病症如静脉停滞和糖尿病性溃 疡恶化。指甲的真菌感染也可能会扩散到机体的其它区域并且可能会传染 其它人。所述真菌感染可能是由皮肤真菌(例如,深红色发癣菌和须发癣菌) 造成的,但是也可能是由念珠菌属或非皮肤真菌性霉菌如曲霉属、 Scopulariosis brevicaulis、新月菌属、和柱霉属造成的。
目前,口服抗真菌剂是甲癣治疗的主流。例如,酮康唑、Sporonox 胶囊(伊曲康唑)(Janssen Pharmaceutica Products,L.P.,Titusville,NJ和 Ortho Biotech Products,L.P.,Raritan,NJ)、Lamisil片(盐酸特比萘 芬)(Novartis Pharmaceuticals,East Hanover,NJ)、Diflucan片(氟康 唑)(Pfizer,纽约,NY)和口服灰黄霉素是常开的抗真菌药。但是,这些口服 抗真菌产物伴有许多较轻微的全身副作用如头痛、胃不适、皮疹、和光敏 性、以及严重的全身副作用如心力衰竭和肝衰竭。此外,氟康唑未被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批准用于治疗真菌性指甲感染。此外, 虽然优选口服抗真菌治疗,但是,其相关治愈率不高并且常常复发。至少 三个月每天给药一次或者在9至12个月内每周给药一次的长期治疗方案也 导致患者对口服抗真菌治疗的顺从性差。
用抗真菌剂如氟康唑、酮康唑、咪康唑、特比萘芬、托萘酯、和十一 碳烯链烷醇酰胺(alkanolamide)进行的局部治疗对于禁用口服抗真菌治疗 的患者而言是一种供替代的选择。一种局部用溶液--Penlac nail laquer(环吡司溶液,8%)(Dermik Laboratories,Berwyn,PA)最近已经被 FDA批准用于轻微至中等甲癣的局部治疗。但是,局部施用方式很难有效 治疗严重程度高于轻微指甲单位感染的感染,这是因为所述活性剂不能有 效渗透到指甲中。通过对指甲进行化学或物理摩擦完成的局部治疗大部分 也不成功。局部抗真菌治疗通常也涉及一连数月地每天对指甲进行应用, 因此,也具有顺从性问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塔利马治疗公司,未经塔利马治疗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580047839.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