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骨固定装置的通孔有效
申请号: | 200580052084.2 | 申请日: | 2005-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0965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发明(设计)人: | R·弗里格;M·菲雷尔;S·屈佩尔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恩蒂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0 | 分类号: | A61B17/70;A61B17/80;A61B17/64;A61B17/7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振波 |
地址: | 瑞士奥***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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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固定 装置 | ||
1.一种用于骨固定的装置,该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用于接纳骨固定 器件的通孔(5),该装置为髓内钉,其中:
A)该通孔(5)包括用于插入骨固定器件的第一透孔(8)和第 二透孔(9),由此,所述第二透孔(9)的尺寸小于第一透孔(8);
B)所述两个透孔(8;9)之间的区域构造成弹性元件(7),该 弹性元件能够在当从第一透孔(8)的内部看时朝着第二透孔(9)的 方向上被向外挤压,由此第一透孔(8)的尺寸可被扩大,而第二透孔 (9)的尺寸可被缩小;
C)第一透孔(8)的周边包括至少两个圆弧B1和B2,这两个圆 弧分别具有相应的半径R1和R2以及具有相应的圆心Z1和Z2,这两 个圆心位于横向于弹性元件(7)延伸X≥0的距离处,其中,这两个 圆心的连线也横向于弹性元件(7)延伸,由此,半径R1∶R2的比值 范围在0.5和2.0之间;并且,第一透孔(8)具有两个径向的凸出部 (13),这两个凸出部的中心角在60°和120°之间,并且第二透孔(9) 与这两个凸出部(13)相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透孔(8)的对称轴(15) 与该装置的纵轴(2)重合。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R1∶R2的比值范围在 0.8和1.2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圆弧的圆心Z1和Z2 布置在第一透孔(8)中。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通孔(5)的所述两个 透孔(8,9)不搭叠。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通孔(5)包括三个不 搭叠的透孔,即两个第二透孔(9)和位于两个第二透孔(9)之间的 一个第一透孔(8),使得处于三个透孔之间的两个区域形成两个弹性 元件(7)。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透孔(8)和第二 透孔(9)至少部分地不同于圆形的几何形状。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两个透孔(8,9) 相互搭叠。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二透孔(9)构造成 具有槽宽X1的槽,该槽朝向第一透孔(8)凸出地弯曲。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两个凸出部的中心角 在80°和100°之间。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第一透孔(8)为象圆 的凹形或凸形,其凹度或凸度延伸至少20°的中心角,并且第二透孔 (9)与第一透孔的凹度或凸度相反地布置。
1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弹性元件(7)在所述 两个透孔(8,9)的与该装置纵轴正交的方向测量的整个最大直径上 延伸。
1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髓内钉(1)包括纵轴 (2)、钉端部(3)、钉尖部(4)和至少一个横向于纵轴(2)延伸的 通孔(5),所述通孔(5)适合于插入形式为锁紧元件(10)的骨固定 器件。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通孔(5)布置在与钉尖 部(4)相邻的半个髓内钉(1)中,并且第一透孔(8)布置得更靠近 钉端部(3),而第二透孔(9)布置得更靠近钉尖部(4)。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通孔(5)布置在与钉端 部(4)相邻的半个髓内钉(1)中,第一透孔(8)布置得更靠近钉尖 部(4),而第二透孔(9)布置得更靠近钉端部(3)。
1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当以和纵轴(2)正交 的方向测量时,第一透孔(8)具有最大直径DB,并且弹性元件(7) 的厚度BF和直径DB的比值范围在0.05和1.00之间。
1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中,该装置具有至少一个 锁紧元件(10),该锁紧元件具有直径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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