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丸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19087.2 | 申请日: | 2006-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36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凌子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凌子春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8 | 分类号: | A61K36/8888;A61K9/20;A61P25/18;A61K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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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436000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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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药丸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精神病的中药制剂及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精神病在青中年人中发病较高,西药治疗副作用大,亦难治愈。长期服药,不易被广大患者接受。
发明内容
为克服其它精神病药物之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制作和服用简单,疗效高,药源广泛,价格低廉精神病的中药丸剂。
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治疗精神病的药丸,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的原料药制成的:
法半夏80--120克、结云苓80--120克、广陈皮40-60克、
琥珀40--60克、苦参400-600克。
上述组方药物按药典规定如法炮制,按下述方法制作成丸:
将组方中药洗净,按药典规定如法炮制烤干,研细,水加20%蜂蜜制成小丸,包装即成。
本发明遵循中医组方基础,结合精神发病机理,精神病多由痰相搏,痰心窍所致,故选用苦参合二陈汤搜剔老痰,琥珀镇静安神,痰去则神清,故对精神病能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愈后不易复发且服用安全无毒副作用,是其它药品不能替代的特效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用于临床三十多年,对于急慢性发作病人疗效确切,一般急性发作病人加大剂量服用5-7天基本可以控制病情,服用两疗程(一月一个疗程),一般病人基本可以稳定,减小剂量,断续服用一段时间可巩固疗效,制作简单,服用方便。
具体实施方式
按下述组方及比例精选上等炮制中药材:法半夏100克,广陈皮50克,茯苓100克,琥珀50克,苦参500克。
将组方中的原料药洗净,按药典规定如法炮制,烤干、研细,水加20%蜂蜜制成小丸,烘干,装瓶即成。
服用方法:成人每日服10克,急性发作病人,可服15-20克,用温开水送服。
典型病例:
一、杨某,男,25岁,黄州人,98年4月患精神病在精神病院诊治6年,神智不清,自言自语,哭笑无常,后服用独参丸,服用一周后神智清楚,谈笑如前,继服两月余停药,随访至今未发。
二、刘某,女,58岁,武汉人,家人代述,自言自语、哭笑无常已十几年,2005年10月服独参丸,3月余后访现在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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