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切割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62285.7 | 申请日: | 2006-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02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傅承祖;黄俊凯;陈献堂;张明辉;许宗富;郭访璇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迈半导体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沛鑫半导体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00 | 分类号: | B23K26/00;B23K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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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01600上海市松江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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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切割 方法 | ||
1.一种激光切割方法,用于切割脆性材料基板,该方法包括:
利用一开裂器具在所述脆性材料基板上形成预切割线;
利用激光束沿所述预切割线加热所述脆性材料基板;
利用低于零摄氏度的冷却气体冷却所述被加热的脆性材料基板,以使所述脆性材料基板沿所述预切割线开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脆性材料基板的材质为陶瓷、玻璃或石英。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开裂器具为钻石刀或刀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束的波长为10.6微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气体经由一喷嘴喷射于所述被加热的脆性材料基板。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束的照射位置与所述冷却气体的作用位置之间的距离范围为5~30毫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气体的温度等于或低于零下15.6摄氏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气体的流量小于2.83×105标准立方厘米/分钟(Standard Cubic Centimeter per Minute,SCC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气体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或氦气。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切割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激光束沿所述预切割线加热所述脆性材料基板的步骤中,该脆性材料基板被加热到大于100摄氏度,小于该脆性材料基板的汽化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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