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型眼镜式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62798.8 | 申请日: | 2006-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39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李铁才;郭志;贾怀昌;黄林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雄杰;程光慧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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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眼镜 显示器 | ||
1.一种新型眼镜式显示器,使用两片相同的微显示器芯片,配合两个光学棱镜,构成以供双目并用的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显示器芯片与光学棱镜分别构成左眼和右眼的显示器,左眼和右眼显示器的空间位置是对称的,左眼和右眼显示器的中心距为63~65mm,两个显示器的图像面的法线的反向延长线相交于约两米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学棱镜的三个面中的第一个面为传送面,它面对着微显示器发光器件,微显示器发出的图像光线通过该面导入光学棱镜;所述的光学棱镜的三个面中的第二个曲面为反射传送面,它反射导入光学棱镜的光线,形成棱镜的第一次反射,第一次反射的反射光线射向与之相对的第三个曲面,即反射面,形成光学棱镜的第二次反射;所述的反射面是一个镜面,它将来自第二曲面,即反射传送面的光线又反射到第二曲面并通过第二曲面传递给用户的视网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学棱镜的第一曲面是纯平面,所述的第二曲面是球面,其中第三曲面是从球面经畸变校正后形成的自由曲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学棱镜的其中第三曲面是从球面经畸变校正后形成的自由曲面的畸变校正表达式为: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显示器的发光表面与光学棱镜的传送面,两个面之间的倾角在28度到36度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显示器的发光表面与光学棱镜的传送面,两个面之间的倾角为32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新型眼镜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显示器的发光表面与光学棱镜的传送面之间倾角固定的条件下,插入一块凸透镜,凸透镜与微显示器的发光表面平行,平移改变凸透镜到微显示器的发光表面的距离,相当于图像的成像焦距的调整,从而实现近视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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