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卡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74826.8 | 申请日: | 2006-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060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罗时彬;廖立祥;吴静怡;詹钧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5 | 分类号: | H04N5/76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永武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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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卡 | ||
1.一种电视卡装置,用以连接一电脑,以将一外来的影音信号转换成电脑可播放的格式,该电视卡装置至少包含:
一电视卡本体;
一Express Card连接接口,电性连接该电视卡本体;及
一USB连接接口,电性连接该电视卡本体,使该电视卡本体可以借助该Express Card连接接口或该USB连接接口与该电脑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视卡本体还包含一NTSC/PAL连接器,借以与电视信号缆线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视卡本体还包含一AV端子连接连器,借以接收影音家电的信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Express Card连接接口设置于该电视卡本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USB连接接口设置于该电视卡本体。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USB信号线,电性连接该USB连接接口与该电视卡本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USB信号线是可伸缩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视卡本体还包含一储放槽,以收置不使用时的该USB连接接口。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卡装置,其特征在于该Express Card连接接口电性连接该USB连接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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