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90658.1 | 申请日: | 2006-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000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蔡松宫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松宫 |
主分类号: | B27L9/00 | 分类号: | B27L9/00;B27M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海生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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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心轴 木质 杆棒状物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与运动用品有关,特别是关于一种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的制造方法。
技术背景
发明人于前所创作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应用以作为撞球杆、棒球棒,乃系基于兼具木质的特性同时强化其强度的目的,而于该等木质杆棒状物的曲率中心轴向上设置适当深度或贯穿的容孔,并将具备较佳强度的补强材如复合材料管材同轴容设于该容孔中,藉以使木质杆棒状物得以在该等较佳强度的补强材由其内部提供较佳的强化功效,以使木质杆棒状物在应用以作为棒球棒时,得以在维持木棒击球的运动前提下,提高其击球承受的能力,延长其使用的寿命,而在应用以作为撞球杆时,则通过该补强物提供一个轴向上的支撑,该等支撑可使不规则木纹对于撞球杆在轴向周侧所造成硬度不均,影响轴向击球精度的不良因素予以消弭。
上述构造固可大幅提升木材应用的范围,并提高其实用性,惟为制造出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则仍欠缺较佳的制造方法可以被产业有效地应用,而为普及上开构造的木质杆棒状物的使用,大量生产系属必需,是以,发明人缘为研究开发,而有本发明的完成。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的制造方法,其可便于制造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并维持其成品的品质稳定。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一种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的制造方法,取用一预定长度及预定最小外径的木质原材,于该原材的长轴一端往内钻设一轴孔贯穿至该原材的长轴的另端,并使该原材以该轴孔的孔轴为转轴被设置定位,以将该原材周侧车制成预定形状的杆棒状物。
其中:在该a步骤中所取用的木质原材,其最小外径大于该d步骤所车制杆棒状物的最大外径。
其中:在该b步骤中,该轴孔的孔轴与该原材的长轴不以同轴或相互平行为必要。
其中:在该c步骤中,该杆棒状物被车制成棒球棒的形状。
其中:在该c步骤中,该杆棒状物被车制成撞球杆预定杆段的形状。
其中:该杆棒状物被车制成撞球杆前截(shaft)杆段的形状。
其中:该杆棒状物被车制成撞球杆后截(butt)杆段的形状。
其中:更取用一补强材并将之设置于该轴孔中。
其中:该补强材呈管状,外径与该轴孔的内径相仿,长度则小于该轴孔的孔长,而同轴容设于该轴孔内部。
其中:该补强材为复合材料管。
以下,兹举本发明两较佳实施例并配合图式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所示,在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中所提供具中心轴孔的木质杆棒状物的制造方法,包含有下述的步骤:
a、取用一适当的木质原材10,该原材呈直条形状,而具有适当的长度与最小的外径,惟断面则不以圆形为必要。
b、由该原材长轴的一端至另端,钻设一直线延伸而具适当孔径的轴孔20。
c、取用一长度小于该轴孔20孔长的管状复合材料补强材30,将之同轴容设固定于该轴孔20中,并使该补强材30的两端分别与该轴孔20的两端孔口相距适当的距离。
d、将该原材10定位于以该轴孔20的孔轴为转轴的状态上,对于该原材的周侧施以车削,而将之车制成具与撞球杆前截(shaft)杆段相同的推拔杆状形状的木质杆棒状物11。
在上述步骤中特别需予以强调说明的是,由于本发明所提供的制造方法,系以该轴孔20的孔轴为中心的制造程序,是以纵当该b步骤中所制成的轴孔20孔轴y与该a步骤中所取用的原材曲率中心轴x1非呈同一或偏移于容许范围内时,藉由该d步骤的进行,均可使轴孔20的孔轴y与所车制木质杆棒状物11的曲率中心轴x2,两者彼此的同一性确保在容许的误差范围值内,如此一来,即可以简便可行的方法制成所需具内部补强构造的木质杆棒状物,并得以的应用于作为运动用具的使用。
另外,申请人需再说明者有:
其一,在该a步骤中所取用的木质原材10,其最小外径应以大于该d步骤中所拟车制木质杆棒状物11的最大外径为适当,苟非如此则将使该d步骤中欠缺车削的标的而必需改由外部添附的方式,将该木质杆棒状物11塑成所需的形状,惟,究以雕除或以塑加的加工方法,两者显属等效的技术内容。
另外,该d步骤中所车制的形状除上揭的撞球杆前截外,亦可为如图2所示的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所揭的撞球杆后截(butt),亦或棒球棒或其他具杆、棒形状的运动用具的全部或一部。
其二、本实施虽取用以复合材料管为其补强材30,惟并不以之为限,事实上,该等补强材可视该木质杆棒状物的应用标的所需求的物性作适当的变更,在强度补强上虽与具较佳刚性为佳,惟若于需求弹性补强时,则可选用以发泡材料灌注于该轴孔中的方式为之,易言之,该等补强材30并不以补强强度为限,补强弹性或其他物性者亦均得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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