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物品防丢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94867.3 | 申请日: | 2006-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8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盛年 | 申请(专利权)人: | 盛年 |
主分类号: | H04M11/04 | 分类号: | H04M11/04;H04Q7/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67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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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物品 装置 | ||
1.一种物品防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由手机和附件构成,所述手机与所述附件以无线连接并设定相互配对。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相互配对即是当在一定场合所述手机检测到具有对应编码信号的所述附件处于预定的所述无线连接的距离之内时,则使所述手机或附件的警示管理系统处于抑制状态;而当在一定场合超过预定距离时由所述手机或所述附件自动发出警示信号。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相互配对即是当在一定场合所述手机检测到具有对应编码信号的所述附件处于预定的所述无线连接的距离之内时,则使所述手机或附件的警示管理系统处于抑制状态,而所述手机的信息管理系统则开启;而当在一定场合超过预定距离时由所述手机或所述附件自动发出警示信号并关闭所述手机的信息管理系统。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3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与所述附件之所述一定场合包括指定场合,在所述指定场合设置延长所述无线连接的响应距离的信号装置。
5.按照权利要求1或2、3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与所述附件之所述一定场合不设置延长响应距离的信号装置。
6.按照权利要求1或2、3、4、5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具有蓝牙功能,所述附件是蓝牙耳机,所述无线连接是基于蓝牙技术的连接。
7.按照权利要求1或2、3、4、5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具有RFID或NFC读取功能,所述附件是置于随身物品上的RFID或NFC标签,所述无线连接是基于RFID或NFC技术的连接。
8.按照权利要求1或2、3、4、5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附件是置于随身物品上的具有发射无线电信号或反射无线电信号功能的电子装置,所述无线连接是基于任何无线电发射与接收技术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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