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回收利用PHC管桩余浆生产混凝土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17424.1 | 申请日: | 2006-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82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彭靖;刘于昌;袁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8C5/00 | 分类号: | B28C5/00;B28C7/04;B28C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函 |
地址: | 201203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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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收 利用 phc 管桩余浆 生产 混凝土 方法 | ||
1.一种回收利用PHC管桩余浆生产混凝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将PHC管桩离心后产生的余浆收集入容器;
(2)测定余浆比重X,并按下述数学式计算余浆固含量Y,
Y=AX-B
其中,A、B为余浆物理性能的实测参数值;
(3)根据原余浆固含量的值,向余浆中加入水搅拌稀释至固定浓度或固含量;
(4)向余浆中加入缓凝剂,控制余浆的凝结时间为4~6小时;
(5)将步骤(4)的余浆与生产商品混凝土的原料加入搅拌机搅拌成符合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合料,加入余浆中的胶凝材料与需要补充的胶凝材料的总量与原混和料配方一致;
(6)将混合料按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方法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3)所用时间不超过1小时,且步骤(1)所用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的余浆收集入容器后,再转移至另一带有搅拌装置和刻度表的容器。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余浆的稀释在转移后的另一容器内进行。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稀释后的余浆固定浓度为3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所述的缓凝剂包括糖钙、葡萄糖酸钠和纤维素醚。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所述的缓凝剂在余浆中的浓度为0.06%~0.12%。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余浆的加入采取混凝土外加剂加入到混凝土搅拌楼的生产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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