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螺纹管式风冷却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35200.3 | 申请日: | 2006-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107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2 |
发明(设计)人: | 李宏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宏伟 |
主分类号: | F28D1/047 | 分类号: | F28D1/047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元艺 |
地址: | 114042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纹 风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热交换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电力、石油、冶炼、化工等行业机械设备领域的螺纹管式风冷却器。
背景技术
现有冷却器一般采用两种设计模式,一种是水冷式冷却结构;一种是风冷式冷却结构。采用水冷式冷却结构其存在的问题是:当输油管路出现裂缝时,易产生油水混合现象,从而造成设备的损坏。另外,采用水冷方式进行清洗时,其安全系数低,浪费水资源,设备使用寿命短,维护费用高;采用风冷式冷却结构其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核心部件翅片本身的特性决定了设备的体积大,热传导效率低,使用寿命短,维护成本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热传导效率高,设备体积小,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的螺纹管式风冷却器。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螺纹管式风冷却器,含有:壳体、置于壳体中的螺纹散热管组件、置于壳体中且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相对的风机;冷却介质经螺纹散热管组件入口进入螺纹散热管组件再由螺纹散热管组件出口排出。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可由彼此连通的数根螺纹管构成。
作为另一种优选方案,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可由彼此连通的数根螺纹管构成;所述螺纹管采用不锈钢材料。
作为第三种优选方案,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由彼此连通的数根螺纹管构成;所述螺纹管的主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在所述螺纹管主体的外表面配有钛层。所述螺纹管的横截面可为椭圆形。
作为第四种优选方案,本发明所述壳体上可配有百叶窗。
为强化使用功能,本发明在所述壳体内可配有温控装置;所述温控装置的输出端与风机的输入端相接。
本发明热传导效率高,设备体积小,安全系数高,使用寿命长,维护成本低。与同类设备相比本发明的节能效果也很显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将不仅局限于下列内容的表述。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为本发明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螺纹管式风冷却器,它含有:壳体1、置于壳体1中的螺纹散热管组件2、置于壳体1中且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2相对的风机3;冷却介质经螺纹散热管组件入口4进入螺纹散热管组件2再由螺纹散热管组件出口5排出。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2可由彼此连通的数根螺纹管构成。在实际制造时,螺纹管的排列方式可采用多种设计模式。作为一种优选结构,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2可由彼此连通的数根并列螺纹管构成;所述螺纹管采用不锈钢材料。本发明所述螺纹散热管组件2也可由彼此连通的数根螺纹管构成;所述螺纹管的主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在所述螺纹管主体的外表面配有钛层。在所述螺纹管主体的外表面加钛层,可显著提高螺纹管的热交换效率。钛层可采用离子导入方式与螺纹管主体进行附合,也可采用真空镀膜方式进行附合,当然,也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附合。在结构设计上,本发明所述壳体1上可配有百叶窗6。螺纹管在加工时,可在管体外壁开有外螺纹。螺纹管的横截面可为圆形、方形或椭圆形。
为强化使用功能,本发明在所述壳体1内还可配有温控装置7;所述温控装置7的输出端与风机3的输入端相接。当设备风冷区域温度低于正常值时,温控装置7处于闭合状态,这时,冷却功能停滞。当设备风冷区域温度高于正常值时,温控装置7处于开启状态,这时,冷却功能启动。通过设备冷却状态的交替切换,本发明实现了节能,增加热交换效率的目的。
本发明在工作时,冷却介质经螺纹散热管组件入口4进入螺纹散热管组件2;冷却介质在螺纹散热管组件2进行动态流动。工作风机3产生的风源不断作用于螺纹散热管组件2上。这时螺纹散热管组件2中的冷却介质与螺纹散热管组件2外部的风源不断进行热交换。当设备风冷区域温度低于正常值时,温控装置7处于闭合状态,这时,冷却功能停滞。当设备风冷区域温度高于正常值时,温控装置7处于开启状态,这时,冷却功能启动。冷却介质经过螺纹散热管组件2热交换后,再由螺纹散热管组件出口5排出。设备启动时,本发明所述壳体1上的百叶窗6处于开启状态。
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将不仅局限于上述内容的表述,任何在热交换器设计中采用风冷结构,系统核心部件采用螺纹散热管的螺纹管式风冷却器均应认定为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宏伟,未经李宏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13520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