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按摩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39891.4 | 申请日: | 2006-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7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稻田二千武;蔡勋勇;潘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发美利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H7/00 | 分类号: | A61H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衷诚宣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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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按摩 | ||
1.一种按摩机,其特征在于,具备接触施疗部位对其予以按压刺激的多个指压构件、以及使多个所述指压构件动作的驱动部;所述驱动部形成能够使所述指压构件向相互接近的方向和相互背离的方向摇动以进行搓揉按摩的结构,而且形成能够使所述指压构件公转以进行旋转按摩的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形成能够进行同时实现所述搓揉按摩和所述旋转按摩的复合按摩,一边使所述指压构件摇动一边使其公转的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按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部形成能够有选择地进行所述搓揉按摩与所述复合按摩的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按摩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压构件具有棒状的臂;
所述驱动部具有
电动机、
借助于该电动机旋转的主轴、
具有为所述臂的基端部导向的导向槽,以所述主轴作为旋转轴,能够与该主轴一起向一个方向旋转的第1旋转部、以及
在所述臂的中部对所述指压构件以枢轴予以支承,以所述主轴作为旋转轴,能够与该主轴一起向另一个方向旋转的第2旋转部。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按摩机,其特征在于,是具备用人的手握持的把手的便携式的按摩机。
6.根据权利要求4的所述的按摩机,其特征在于,是具备用人的手握持的把手的便携式的按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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