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下式背光组件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42529.2 | 申请日: | 2006-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95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谢忠志;傅肇垣;林琪升;林文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下式 背光 组件 | ||
1.一种直下式背光组件,包括:
一框体,包括一底板及由该底板的侧边向上延伸的一侧框;
多个光源,配置于该底板上;
一光学板,配置于该侧框上,并位于该些光源上方;以及
一上框,与该框体组装,且该光学板位于该上框与该框体之间,且该上框具有至少一凸出部,位于该光学板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凸出部的顶面与该光学板的距离介于0至0.1公厘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光学板具有至少一凹槽,以容置该凸出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凸出部的形状包括柱状或条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侧框具有一凹陷,且该光学板配置于该凹陷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光学膜,配置于该光学板上,且该凸出部位于该光学膜的外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光学板包括扩散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包括点光源或线光源。
9.一种直下式背光组件,包括:
一框体,包括一底板及由该底板的侧边向上延伸的一侧框;
多个光源,配置于该底板上;
一光学板,配置于该侧框上,并位于该些光源上方,且该光学板具有至少一凸出部;以及
一上框,与该框体组装,且该光学板位于该上框与该框体之间,而该上框覆盖该凸出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凸出部的顶面与该上框的距离介于0至0.1公厘之间。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之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上框具有至少一凹槽,以容置该凸出部。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凸出部的形状包括柱状或条状。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侧框具有一凹陷,且该光学板配置于该凹陷上。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光学膜,配置于该光学板上,且该凸出部位于该光学膜的外侧。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光学板包括扩散板。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直下式背光组件,其特征在于,该些光源包括点光源或线光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14252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IP电话通信系统的来电显示处理方法
- 下一篇:一种养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