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管线不搬迁前提下地下建筑出入口施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47620.3 | 申请日: | 2006-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57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周慕忠;姜向红;龚振斌;朱毅敏;乔恒昌;李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E02D27/4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浩东 |
地址: | 200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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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线 搬迁 前提 地下 建筑 出入口 施工 方法 | ||
1.管线不搬迁前提下地下建筑出入口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挖掘出入口基坑(1);
(b)沿地下管线(2)垂直方向,打入钢板桩(3),并在管线两侧插入H型钢(4),然后在管线两侧插入H型钢处,以高压旋喷桩形成复合重力坝(5);
(c)在基坑(1)底部,地下管线(2)垂直下方,以高压旋喷桩土体加固,形成土体加固层(6),然后进行出入口结构施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钢板桩(3)的打入深度为1.1×开挖深度~1.3×开挖深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土体加固层(6)的厚度为3~6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复合重力坝(5)的厚度为2~5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出入口结构施工前,还包括如下步骤:
对于高于出入口面标高的地下管线(2),采取直接用型钢、钢丝绳吊起,保护措施,个别大管径的管线用无缝钢管代换铸铁管后再架设型钢吊起保护,然后进行出入口结构施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低于出入口面标高的地下管线(2)中的雨水管,在围护结构的外侧将管顶开凿天窗砌筑阴井,再架设同管径的钢管,将出入口两侧阴井连通起来将这个雨水管沟通,然后进行出入口结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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