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草甘膦母液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54907.9 | 申请日: | 2006-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09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04 |
发明(设计)人: | 王伟;周曙光;邵振伟;秦大伟;陈静;刘侠;胡辉;李丽娟;宋学斌;佘慧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F9/38 | 分类号: | C07F9/38;C07B6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东宁 |
地址: | 311600浙江省建德市新安东路***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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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草 母液 处理 方法 | ||
1.一种草甘膦母液的处理方法,包括将草甘膦母液与氨按一定的配比进料,并使母液体系在pH值>10下进行分层的步骤;其中,所述的草甘膦母液是以甘氨酸法制备草甘膦的工艺过程中,在草甘膦酸性水解结束,草甘膦原药晶体在体系中析出后余下的母液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比为1-15∶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氨为氨气或氨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层时,体系温度控制在-5℃~60℃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层时,控制体系温度处于-5℃~20℃的范围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层在PH值≥11下进行。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层时,控制体系温度处于20℃~60℃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层步骤在10<PH值<11下进行。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草甘膦母液是通过通氨或者氨水,调节体系PH值为0.1~2.0,使得草甘膦原药晶体在体系中析出并过滤后获得。
10.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中三乙胺的回收率为90%以上。
11.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重力层析器进行所述分层步骤。
12.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分层后回收上层三乙胺;将下层母液进行蒸馏并收集110℃以下馏分;所得馏分分层,回收馏分上层三乙胺。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馏分下层经浓缩冷却,过滤去除氯化铵晶体后得到浓缩的草甘膦铵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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