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1200.0 | 申请日: | 2006-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27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林子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57 | 分类号: | H04M1/57;G01T1/16;G01R29/08;H04M1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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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装置 使用 过量 提示 方法 | ||
1.一种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可携式装置是具有一时间计数器及一存储单元,该存储单元是存储一临限辐射量参数,该使用过量提示方法是包含下列步骤:
当该可携式装置开始执行一通话功能时,该可携式装置是启动该时间计数器以取得一通话时间参数;
依据该通话时间参数计算出一辐射量;
判断该辐射量是否达到该临限辐射量参数;以及
当该辐射量达到该临限辐射量参数时,该可携式装置是执行一提示警告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步骤:由该可携式装置显示该辐射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存储单元更存储一通话时间辐射量对照表,该可携式装置是依据该通话时间参数以查表方式自该通话时间辐射量对照表取得相对应的该辐射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存储单元更存储一通话时间辐射量对照图,该通话时间辐射量对照图是具有一辐射量曲线,该可携式装置是依据该通话时间参数与该辐射量曲线计算出该辐射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可携式装置是依据该通话时间参数与该辐射量曲线以积分方式计算出该辐射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提示警告功能为一播放警示声音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装置的使用过量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提示警告功能为一通话结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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