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络玩偶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8132.0 | 申请日: | 2006-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9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陈翔;邱伯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30/00 | 分类号: | A63H30/00;A63H29/22;G08C19/00;A63H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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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玩偶 系统 | ||
1.一种网络玩偶系统,用于一网络,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电子装置,电性连接至网络以接收一远端资料,并依据该远端资料产生一玩偶控制讯号;以及
一玩偶,具有一输出/入电路、一控制电路及至少一使用者提示模组,其中该输出/入电路电性连接电子装备以接收该玩偶控制讯号,该控制电路电性连接输出/入电路以依据该玩偶控制讯号产生至少一动作提示讯号来控制该使用者提示模组产生对应的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使用者提示模组为一灯光提示模组,其包括:
一发光元件;以及
一灯光驱动电路,电性连接控制电路以依据动作提示讯号,驱动该发光元件发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使用者提示模组为一声音提示模组,其包括:
一播音元件;以及
一音效驱动电路,电性连接控制电路以依据动作提示讯号,驱动该播音元件产生声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使用者提示模组为一摆动提示模组,其包括:
一摆动机构;以及
一摆动驱动电路,电性连该控制电路以依据动作提示讯号,驱动该摆动机构摆动及/或震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摆动机构包括:
一马达,由动作提示讯号驱动而旋转;以及
一机构,连接该马达以随该马达旋转而摆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机构包括一齿轮组及/或一滑件连杆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输出/入电路为无线传输电路或有线传输电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输出/入电路为USB、IEEE-1394、RS-232、蓝牙、WiMax、WiFi、PCMCIA或ExpressCard。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电子装置执行一即时通讯软体以接收远端资料,并执行一玩偶驱动程序以依据该远端资料产生玩偶控制讯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络玩偶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电子装置为可携式终端装置、笔记型电脑、个人电脑、准系统、数位家电、行动通讯装置、家用游戏机、个人数位助理或计算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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