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小型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0610168536.X | 申请日: | 2006-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14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廖陈成;刘兴雅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2B9/3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占元;李琴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县潭子***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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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小 镜头 | ||
1.一种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从物方至像方依次包括:具有正屈光度的第一透镜、光圈、具有负屈光度的第二透镜、具有正屈光度的第三透镜以及具有负屈光度的第四透镜,其中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各具有至少一非球面的表面,所述微小型镜头满足下列条件:
其中f3表示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表示系统整体的有效焦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四透镜均为塑胶透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四透镜均为双面非球面透镜。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为双凹负透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小型镜头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其中F系表示系统整体的有效焦距,R8为第四透镜的靠近于物方的表面的曲率半径,R9为第四透镜的靠近于像方的表面的曲率半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新月型透镜,其凸面朝向物方。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为新月型透镜,其凹面朝向物方。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在第四透镜的像方侧还设有平板玻璃。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镜头的成像位置处设置有影像感测元件。
10.一种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从物方至像方依次包括:具有正屈光度的第一透镜、光圈、具有负屈光度的第二透镜、具有正屈光度的第三透镜以及具有负屈光度的第四透镜,其中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各具有至少一非球面的表面,并且第二透镜为双凹负透镜。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微小型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小型镜头需满足下列条件:
其中f3表示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表示系统整体的有效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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