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用气门心胶管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9125.2 | 申请日: | 2006-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6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1 |
发明(设计)人: | 赵恒念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恒念 |
主分类号: | F16K15/20 | 分类号: | F16K15/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7500山东省滕***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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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门 胶管 | ||
所属领域:
本发明设计跟车轮内胎上的气门心密封胶皮管有关。
背景技术:
长期以来,平板车、三轮车、自行车等常用交通工具轮胎上的气门胶皮管在需要替换时,都是在一根较长的胶皮管上用刃具断开,其断开长度靠操作者的感觉而定,常常是过长或过短。
发明内容:
本设计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便用气门心胶管,它可以很轻易方便地在一定的长度处直接用手断开。
本设计是这样实现的:在较长的气门心胶皮管上能满足气门心密封要求的长度处加工有印痕,此印痕的胶皮管组织残缺、簿弱或脆化,因而印痕处在有外力施加时可轻易的断开,由于印痕的间隔距离是依据实际需要设定的,所以其断开长度也避免了盲目性。
本设计因为在设定的长度处加工有印痕,故断开时不再需要刃具,直接用手就可以,同时长度也确定了。
下面结合附图来简述一下实施例:
各图中:
1、为待断开的气门心胶管。
2、粘结痕或腐蚀痕、氧化痕,统称为印痕。
3、为机械加工刃口或模痕。
根据气门心的密封对胶皮管的要求长度(约20mm)而截取多个小段,将段数小段首尾相粘合成一大段;或在一整根的胶皮管上的一定长度处用化学腐蚀法、高温氧化法破坏其组织,如图1,其中1为待断开的气门胶皮管,2为粘结痕或腐蚀痕、氧化痕可通称为易断痕,使用粘结法时粘结的强度要小于胶皮管的固有结合力;也可以在胶皮管的加工模具上(内模或外模)加工出圆环状的凸起,此凸起等间隔的分布,间隔长度和气门心胶皮管的长度相同,此凸起本身可以是一个整体,也可以呈多段状的非一个整体状,在加工胶皮管的过程中直接改变了其表面形状,同时自然的也使得此处的胶皮管的外或内表面环切出印痕,如图2是指切口在外的形式,图2a是切口在内的形式,3为切口,也叫易断痕,切口(加工痕)也可以在胶皮管上呈密排的针孔状环绕,总之,只要达到等长度地破坏了胶管的截面组织使此处易断,即完成了本设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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