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10169337.0 | 申请日: | 2006-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2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庄中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Q7/32 |
代理公司: | 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佳铭 |
地址: | 台湾省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电子 装置 | ||
1.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本体,具有一容置空间;
一影像摄取组件,装设在所述容置空间内的一第一位置;以及
一连接机构,连接在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与所述本体之间,所述连接机构包括:
一第一枢接件,所述影像摄取组件可通过所述第一枢接件而由所述第一位置绕一第一转动轴线转动至位于所述本体之外的一第二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还通过所述第一枢接件绕一第二转动轴线作转动,且所述第二转动轴线垂直于所述第一转动轴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还包括:
一第一连接臂,连接在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与所述第一枢接件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还包括:
一第二枢接件,连接在所述第一连接臂的远离所述第一枢接件的一端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之间,其中所述影像摄取组件通过所述第二枢接件绕一第二转动轴线作转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还包括:
一第二连接臂,连接在所述第二枢接件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之间。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转动轴线平行于所述第一转动轴线。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还通过所述第二枢接件绕一第三转动轴线作转动,且所述第三转动轴线垂直于所述第二转动轴线。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转动轴线垂直于所述第一转动轴线。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还通过所述第二枢接件绕一第三转动轴线作转动,且所述第三转动轴线垂直于所述第二转动轴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具有一镜头,且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镜头暴露在所述本体之外。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屏幕,装设在所述本体的侧面,当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镜头与所述屏幕位于所述本体的同一侧。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摄取组件具有一镜头,且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镜头隐藏在所述本体之内。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闪光灯,装设在所述本体内,当所述影像摄取组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闪光灯暴露在所述本体之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10169337.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