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减震材料及车辆保险杠有效
申请号: | 200610172973.9 | 申请日: | 2006-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969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2 |
发明(设计)人: | 盐谷晓;桥本圭一;米山泰彦;谷口正典;针谷利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JSP;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19/03 | 分类号: | B60R19/03;B60R19/2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维升;李平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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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减震 材料 车辆 保险杠 | ||
1.一种长条形合成树脂泡沫减震材料,包括:
沿所述减震材料纵向延伸的底部(2),该底部具有相对的前后表面(5a,5b)及连接所述前后表面(5a,5b)的相对顶面和底面(31a,31b),和
两个纵向延伸垂直间隔分开的上下肋(3a,3b),各自从所述底部(2)的前表面(5a)向前延伸并终止于上下自由端面(4a,4b),
所述上下肋(3a,3b)各具有顶和底外表面(41a,41b),所述顶和底的外表面(41a,41b)各自与所述底部(2)的顶面和底面(31a,31b)相交,使所述减震材料沿垂直于其纵向平面截取的断面大体为U形,
其中,所述上肋(3a)具有在垂直方向的厚度T1(mm)和在垂直于所述减震材料纵向的前后方向的宽度H1,使得H1/T1比为3到5,而所述下肋(3b)具有在垂直方向的厚度T2(mm)和在前后方向的宽度H2,使得H2/T2比为3到5,和
其中所述减震材料满足下列条件(A)和(C)中至少一个和下列条件(B)和(D)中至少一个:
(A)所述上肋(3a)具有第一切口部(6a),该切口部沿纵向延伸并通过切除接近边缘并包括边缘的一部分而形成,所述顶部外表面(41a)和所述上自由末端面(4a)在该边缘相交,
(B)所述下肋(3b)具有第二切口部(6b),该切口部沿纵向延伸并通过切除接近边缘并包括边缘的一部分而形成,所述底部外表面(41b)和所述下自由末端面(4b)在该边缘相交,
(C)所述底部(2)具有第三切口部(7a),该切口部沿纵向延伸并通过切除接近边缘并包括边缘的一部分而形成,所述后表面(5b)和所述顶面(31a)在该边缘相交,和
(D)所述底部(2)具有第四切口部(7b),该切口部沿纵向延伸并通过切除接近边缘并包括边缘的一部分而形成,所述后表面(5b)和所述底面(31b)在该边缘相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材料,其中所述合成树脂泡沫是膨胀热塑性树脂珠粒的发泡模制制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震材料,其中所述膨胀热塑树脂珠粒为膨胀聚烯烃树脂珠粒。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震材料,其中所述发泡模制制品具有0.022到0.13克/立方厘米的表观密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材料,还包括位于所述上下肋之间并从所述底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前延伸的附属肋。
6.一种连接于车辆的保险杠,包括保险杠面板、加强件和置于所述面板和所述加强件之间并且其前后方向与所述车辆行驶方向平行的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震材料,所述面板成形为在所述面板的内缘和所述上下肋的顶和底外表面之间形成空间,用于当该减震材料在从前到后方向承受外部碰撞时容纳所述上下肋的弯曲部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保险杠,其中所述减震材料被置于所述面板和所述加强件之间,并且所述上下肋的上下自由端面朝向所述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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