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仿影练习桌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09562.3 | 申请日: | 2006-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64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马思佳;马晓腾;马媛媛;马长征;刘咏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思佳 |
主分类号: | A47B13/12 | 分类号: | A47B13/12;A47B13/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25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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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练习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仿影练习桌,包括桌面、桌架、灯、电源线、电源插头和电源开关,其特征是:桌面是由透光的玻璃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影练习桌,其特征是:玻璃的厚度为5mm~1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影练习桌,其特征是:灯设置在桌面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影练习桌,其特征是:桌架在桌面下部的两侧,为片状的支撑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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