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集合式住宅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5227.4 | 申请日: | 2006-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20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郭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建军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1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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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集合 住宅 | ||
1、一种集合式住宅,具有包括厅、房、卫生间、厨房和阳台的套型单位,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型单位的卫生间具有一段开有窗或门的直线型外墙,外墙的一端平面呈80~100度连接一段房外墙,另一端平面呈80~100度连接一段开有阳台门的厅外墙,所述房外墙长度小于厅外墙长度,所述卫生间外墙与房外墙、厅外墙平面上组成围合着一个阳台的U字形外墙组合;所述阳台有一条端部邻接所述房的外墙并向建筑外部敞开的外边,所述阳台另有一条与所述外边相对的端部邻接所述厅的外墙并向建筑内天并敞开的内边;与所述卫生间外墙相对的所述阳台的另一侧边为阳台分户直墙,其一端连接所述外边,另一端连接所述内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阳台平面呈L形,所述L形阳台的凹角处是两条平面连成L形的厅外墙,所述两条厅外墙分别向阳台开有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阳台所在套型单位进入户门为一过厅或过道,所述过厅或过道的另一端连通所述厅,厅与所述过厅或过道组合平面为刀把形;过厅或过道的一侧为厨房,厨房向所述内天井开有窗。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卫生间外墙上开有连接所述阳台的门,与所述卫生间外墙紧邻的房外墙上开有连接所述阳台的门;房、卫生间和厅共临一直线型分户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U字形外墙组合的口部设有带阳台门的墙体封闭,所述阳台局部成为封闭式阳台,并与所述厅空间贯通。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型单位有且仅有一个房;所述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时,所述套型单位的户内建筑面积为27~32平米,所述套型单位的宽度为3.6~4.5米,所述套型单位的进深为8.0~9.6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卫生间外墙上开有窗,与所述外墙相对的卫生间隔墙上开有通向过道的门;所述过道两端连接房和所述厅并共临一直线型分户墙。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型单位有且仅有两个房;所述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时,所述套型单位的户内建筑面积为50~55平米,所述套型单位的宽度为5~6米,所述套型单位的进深为11~13米。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型单位以阳台分户直墙为镜像线镜像拼接一所述套型单位,两个套型单位的阳台、厅、厨房共临同一个内天井。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合式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型单位采用开放式厨房,厨房和厅共用一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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