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造型装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5425.0 | 申请日: | 2006-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756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发明(设计)人: | 赵海成;李文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淮安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00 | 分类号: | F21S4/00;F21V3/04;F21W121/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韧敏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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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造型 装饰 | ||
1、一种造型装饰灯,包括造型体和固定于该造型体中的由导线连接的若干灯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
正交光栅膜,其覆盖在所述造型体上,并与所述灯体保持有效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正交光栅膜与灯体之间的有效距离大于或等于0.003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体中包括若干支架和/或容槽,该支架和/或容槽固定所述灯体及导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中的光源为点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为发光二极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体为平面造型体或立体造型体。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正交光栅膜覆盖于透光性基底上,所述透光性基底再覆盖于所述造型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性基底将所述造型体全部或局部覆盖。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性基底由包括由纺织材料、金属材料、塑料材料或纸质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造型装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性基底通过焊接、胶接、螺钉或镶嵌的形式固定在所述造型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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