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5481.4 | 申请日: | 2006-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070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朱湘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湘宁 |
主分类号: | H05B37/02 | 分类号: | H05B37/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朝阳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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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声控 娱乐 灯光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领域,尤其涉及电子领域中的组合声控娱乐灯光技术。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娱乐活动需求的日益增加,如音乐会、夜总会KTV包房、量贩式KTV、歌厅、大型酒店KTV包房、单位俱乐部、卡拉OK视听中心、家庭聚会场所等。
在音乐会进行文艺演出时,舞台美术工作者多采用五彩缤纷的灯光效果来加强表演效果,增加艺术的感染力;而在节假日人们又要在游乐和公共场所用彩色灯光来装饰环境或建筑物来增加节日的气氛;商业部门需要用醒目的灯光吸引顾客。如果这类灯光做成不同变化的形式,不仅增加活泼动感,同时可大量地减少电力消耗,节省电能。为实现上述功能,目前开发有各种控制器,如滚筒式、继电器式和分立元件式等。
现有KTV房间的娱乐灯光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日益上升的娱乐需求,目前娱乐市场上解决灯光效果办法,一般的方式都是通过对房间整体装修,固定安装一些灯光。这样的灯光方式主要有以下问题:
需要对房间的布线进行重新改造,后期维护极不方便,同时还有消防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灯光效果的种类单调;灯光效果不能跟随音乐来变化,娱乐性不强;无法移动、更新而使得成本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使得灯光效果能跟随音乐来变化,娱乐性强;可以轻易移动、更新而使得成本低。
一种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其中,该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包括声光控制板、多路声控灯光、一体化组合机柜,一体化组合机柜将上述声光控制板和多路声控灯光集成在一起,声光控制板进一步包括音效传感器、微处理器、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多路灯光控制信号输出电路,通过音效传感器感测外部的音频信号并输入到微处理器进行处理,微处理器产生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及多路灯光控制信号,分别通过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及多路灯光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实现对各种灯光的集中控制,使各种灯光产生不同的娱乐氛围。
所述声光控制板通过音效传感器接收外界声音变换成音频电信号,供微处理器使用;或通过连接外部音频放大器,接收音频电信号供微处理器使用。
所述多路声控灯光包括多组灯光,当配合音响、电视、DVD、KTV等视听装置时,各组灯光经微处理器控制后,可随音效而作出各种不同的反应或循环闪光或快节奏闪亮或随音乐音量大小而闪亮。
所述微处理器还包括对各路灯光所需交流、直流电源的集中控制。
所述的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还包括电源,该电源接收220V的交流电源,而输出5V、12V的直流电源,以给声光控制板、多路声控灯光供电。
所述多路声控灯光包括下述任意系列组合:激光灯、电脑灯、频闪灯、效果灯以及发光二极管(LED)系列灯饰。
所述电脑灯包括下述任意系列组合:摇头灯,扫描灯,追光灯,柔光灯,图案灯。
所述一体化组合机柜包括独立机箱、内饰背景灯、箱体外饰部件,可以将上述声光控制板、多路声控灯光、电源均集成在一起。
所述箱体外饰在内饰灯的照射下,作为广告宣传的醒目的载体。
所述各路灯光完全通过微处理器受声音控制,随音乐节奏、声音大小变化而使得多路声控灯光闪烁,并变化各种图案。
与现有技术相比,由于本实用新型之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通过一体化组合机柜将声光控制板和多路声控灯光集成在一起,声光控制板进一步包括音效传感器、微处理器、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多路灯光控制信号输出电路,通过音效传感器感测外部的音频信号并输入到微处理器进行处理,微处理器产生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及多路灯光控制信号,分别通过多路交流电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及多路灯光控制信号输出电路实现对各种灯光的集中控制,使各种灯光产生不同的娱乐氛围。所以用时不用重新布线,仅需提供一个电源插座即可工作,移动、摆放极为方便,这样成本就较低;完全通过声音控制,随音乐节奏、声音大小变化而灯光闪烁,并变化各种图案,追求视角刺激;具有很强的娱乐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方式之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电路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之目的、技术方案、优点更加明确、清楚,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声控娱乐灯光系统,可应用于娱乐行业以及家庭;含夜总会KTV包房、量贩式KTV、歌厅、大型酒店KTV包房、单位俱乐部,以及家庭娱乐房、卡拉OK视听中心等聚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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