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沟盖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23299.3 | 申请日: | 2006-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61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06 |
发明(设计)人: | 杨至宏;李瑞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至宏 |
主分类号: | E03F5/04 | 分类号: | E03F5/04;E03F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郑晓荃 |
地址: | 台湾台北县芦洲***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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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沟 | ||
1.一种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水沟盖主体是由预定大小的废玻璃颗粒骨材构成,且各废玻璃颗粒骨材间以具有多个透水孔的无机材料形成预定水沟盖外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废玻璃颗粒骨材为不吸水的废陶瓷材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废玻璃颗粒骨材混合有不吸水的废陶瓷材料。
4.一种水沟盖,主要包括有混凝土制成配合水沟盖外形的框体,该框体具有适当数量漏水用的漏水孔,其特征在于,各漏水孔中置有配合漏水孔外形的透水主体,各透水主体是由预定大小的废玻璃颗粒骨材构成,且各废玻璃颗粒骨材间以具有多个透水孔的无机材料形成预定漏水孔外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废玻璃颗粒骨材为不吸水的废陶瓷材料。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废玻璃颗粒骨材混合有不吸水的废陶瓷材料。
7.如权利要求4、5或6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框体漏水孔具有卡部,以容置透水主体。
8.如权利要求4、5或6中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水沟盖,其特征在于,该框体漏水孔设成锥孔,以设置锥状的透水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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