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36328.X | 申请日: | 2006-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0126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韩谱;史立原;卢结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3 | 分类号: | H04N5/63;A61L9/015;A61L101/10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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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空气净化 功能 电视机 | ||
1.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控制器、电视机电源和负氧离子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氧离子发生器由电源装置和电离装置构成;所述电源装置与电视机电源连接,所述电离装置与电源装置连接,所述电视机控制器与所述电源装置连接,控制电源装置与电视机电源的通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装置与电视机电源的24V输出电压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机控制器通过开关电路与所述电源装置连接,所述开关电路控制端与所述电视机控制器连接,所述开关电路输入端与电视机电源连接,所述开关电路输出端与电源装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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