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炭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53043.7 | 申请日: | 2006-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694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16 |
发明(设计)人: | 章九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章九龙 |
主分类号: | C10B53/02 | 分类号: | C10B53/02;C10B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36100江西省万***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炭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产木炭的机械。
背景技术
目前,木炭除了通过窑烧制外,也有采用炭化炉烧制的。现有的炭化炉,其结构复杂,体积庞大,相关的附属设备多,生产成本高,操作复杂,功能单一,难以推广。尤其在边远山区的农村更是难上加难。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紧凑,具有多种功能的木炭机。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木炭机包括炭化炉和净化室,炭化炉的中部为炭化室,下部为通风室,炭化室与通风室之间设有环形助燃风管和隔板,环形助燃风管上开有多个风口,隔板上开有多个通孔,炭化炉的炉壁沿炭化室设有夹层水套,并且与环形助燃风管对应设有环形助燃室,环形助燃室外接通风管并通过管道与环形助燃风管连通,在水套的上、下分别设有出水管和进水管,炭化炉的上端为炉口配置有炉盖,通风室设有炉门;净化室内设有带孔的滤板,上部设有进气管和出气管,其中进气管与炭化炉和设有阀门的排烟管相通,出气管接空气源,底部设有排油管。
为了保证炭化效果,在炭化炉的炉口设有水封槽,炉盖盖在水封槽上可以保证炭化室的密封。
为了提高来自炭化室的可燃气体的净化质量,所述净化室采用多室串联,每个净化室均设置多块过滤板。
本实用新型炭化炉的炭化室将木材进行炭化,炭化时产生的可燃气体经过净化室进行净化后以供生活需要。炭化的同时,所产生的热量可以将水套中的水加热,提供生活用热水。
本实用新型由于将炭化炉和净化炉结合在一起,使设备结构简单、紧凑、体积小,又由于在炉体上设有水套,可以实现在烧制木炭的同时,提供可燃气和生活热水,具有一机多种功能的优点。本机制作成本低,操作简单,极易推广,适合农村广大家庭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附图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见附图,木炭机由炭化炉和净化室16组成,炭化炉的中部为炭化室5,下部为通风室23,炭化室5与通风室23之间设有环形助燃风管11和隔板12,环形助燃风管11上开有多个风口,隔板12上开有多个通孔,炭化炉的炉壁沿炭化室5设有夹层水套4,并且与环形助燃风管11对应设有环形助燃室9,环形助燃室9外接通风管8并通过管道与环形助燃风管11连通,在水套4的上、下分别设有出水管3和进水管6,在炭化炉的上端炉口设有水封槽2,炉盖1盖在水封槽2上,通风室23设有炉门10;净化室16采用两室17、18串联,两净化室17、18的底部有通孔20相通,每个净化室均设置多块带孔的过滤板19,进气管13和出气管15分别设在净化一室17和净化二室18的上部,其中进气管13与炭化炉的炭化室5和设有阀门14的排烟管相通,出气管15与接环形助燃室9的管道7相连,过滤板19下设有滤油嘴21,净化室16的底部设有排油管22。
工作原理:在炭化炉的炭化室5内装满木材并点燃,打开通风管8,盖上炉盖1,使炭化室5内的木材进行密封缺氧燃烧,打开净化室16上与进气管13联通的排烟管上的阀门14,使炭化室5开始燃烧木材时产生的少量烟气排出,随后将该阀门14关闭,这时炭化室5内木材燃烧时产生的可燃气体按箭头方向,经进气管13进入净化室16,先从净化一室17由上至下经过多层滤板19进行一次过滤,再从下部的通孔20进入净化二室18,由下至上又经过多层滤板19进行二次过滤,最后从上部的出气管15输出到炉灶以供生活之用,输出的可燃气在出气管15与来自环形助燃室9的空气混合后可以使其在燃烧时更充分;可燃气体在净化过程中会产生焦油,焦油经过滤油嘴21流到净化室16的底部,在经排油管22排出;木炭烧制好后可通过打开炉盖1取出。木炭机工作时,水套4由进水管6充满水,在炭化过程中,水套4中的水被加热,热水由出水管3送至厨房和卫生间,同时进水管6不断向水套4补充冷水以确保循环用水。空气经通风管8进入环形助燃室9后,在进入环形助燃风管11,经风口向炭化室5提供空气,以保证炭化彻底;如遇电源不足,可以打开炉门10进入自然风,自然风由隔板12上的通孔进入炭化室5,可以保证炭化顺利进行。在炭化过程中,炉上部的水封槽2中灌有水,使得木材可以在密封状态下进行炭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章九龙,未经章九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053043.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