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65245.3 | 申请日: | 2006-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01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何松印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松印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卉 |
地址: | 510075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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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 灯箱 | ||
1、一种广告灯箱,包括立柱(1)、设置在立柱(1)上部的支架及安装在支架上的广告牌(2),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上支架的下方还设有灯箱(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3)为圆柱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3)为四面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3)为多面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3)包括灯箱架(31)、设置在灯箱架(31)里的灯管(32)以及裹缠在灯箱架(31)外的灯箱布(33),所述灯箱架(31)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式固定在立柱(1)上。
6、根据权利要求5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架(31)由两半灯箱架组成,每半灯箱架包括上半圆环(311)、下半圆环(312)、若干枝分别连接上半圆环(311)和下半圆环(312)的竖条(313)及分别横向连接各竖条(313)的横条(314),所述两半灯箱架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式固定在立柱(1)上组成一个灯箱架(31)。
7、根据权利要求6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两上半圆环(311)的对接位和两下圆半环(312)的对接位设有连接孔(3111)。
8、根据权利要求5的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上述灯箱架(31)上设有可开合的活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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