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实物造型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74195.5 | 申请日: | 2006-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071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叶敬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叶敬松 |
主分类号: | G09F19/00 | 分类号: | G09F19/00;G09F13/04 |
代理公司: | 淮安市科文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静巧 |
地址: | 223800江苏省宿迁市宿***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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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实物 造型 广告 灯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灯箱,特别涉及一种实物造型广告灯箱。
背景技术:
在商业经济日趋繁荣发展的今天,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都得到了企业界、商业界的普遍重视。夜晚,明亮的灯箱广告便独具优势。现所见的广告灯箱一般都是在成一定几何形状的箱体内装有灯,箱体上写有广告词、绘制有广告画面,或是在箱体上标贴有广告文字及画面,这样的灯箱广告只有当人们仔细的观看或阅读灯箱的画面和文字才能起到宣传效果,否则所见的仅是亮亮的一个箱体而已,并不知道宣传的是何产品。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实物造型广告灯箱,目的在于使广告灯箱的宣传效果更好,特别能使人对广告产品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
本实用新型包括箱灯、箱体壳,所述的箱体壳包含有内支架和壳面,内支架所支撑的壳面构成的外形结构相同于所广告的实物造型。该造型可以是实物的整体造型,也可以是实物整体造型分割为互成对称体之一的造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一)本实用新型非常直观,灯箱上再配以少量显眼文字,人们不用驻足细看,便能知道宣传何产品、有何特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二)本实用新型形象生动,不枯燥,即使在白天也具有独到的广告效应,还点缀了城市、成为一景。
综上以实物造型为箱体壳的广告灯箱比现有方箱式等几何形状广告灯箱有更好的宣传效果,更利于达到广告目的。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以某广告产品外形结构为灯箱壳体造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以某产品整体实物造型为箱体壳,包含有内支架3和壳面2,内支架3也可称之为内骨架,其所支撑的壳面构成的外形结构即为所广告的实物造型。内支架3连接外支架4,外支架4可再与固定物体相连接,内支架3上可设有箱灯1、且可穿过箱体壳与外支架4相连接成一体,以确保实物广告灯箱的安全性。在有些场合,也可不设外支架、直接将实物造型箱体壳放置于固定体上,如:地面、柜面上,而箱灯可直接悬挂在实物造型箱体壳内。另:如某产品是以中心线对称的,则可取其半边实物造型为箱体壳,从正视方向看仍象实物造型,背视也可制作为平板状,这样既达到宣传目的,又节省了原材料。上述实物造型灯箱的箱体壳壳面2的材质为透明体,可以膜压成形,也可以拼装成形。另:为协调考虑灯箱的亮度和节能性,箱灯的灯泡除为普通的照明灯泡外,还可以是彩灯、闪烁灯或节能灯;为使实物造型灯箱具有美感,箱体壳可呈一定角度的翻转或倾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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