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物液体样本分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06025.0 | 申请日: | 2006-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89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伍欣;高飞;戴节林;吴银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557 | 分类号: | G01N33/557;G01N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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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10018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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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 液体 样本 分析 装置 | ||
1.一种检测液体样本中是否存在被析物质的检测装置包括:含有试剂条的本体和与本体连为一体的收集腔,在该试剂条上包括第一试剂区域和检测区域,其中,所述的检测区域包括一种固定不动的特异结合分子,第一试剂区域包括样本接受区域和位于样本接受区域下游的标记区域,并且第一试剂区位于检测区域的上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收集腔中包括与所述的试剂条分离的第二试剂区域,该第二试剂区域包括一种可以随液体流动的特异结合被分析物的分子;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与所述的试剂条处于液体流通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还包括与被分析物质不相关的特异结合分子对之一种分子;所述的固定不动的特异结合分子包括与被分析物质不相关的特异结合分子对之另一种分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试剂区域上的特异结合被分析物质的分子包括被分析物质的抗体,所述的标记区域还包括被分析物质的类似物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被分析物质包括毒品类物质,标记区域包括带颜色的标记物质,该带颜色的标记物质选自于胶体金标记颗粒、乳胶标记颗粒或水溶性标记物质之一。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与被分析物质不相关的特异结合分子对选自于下列分子对之一:生物素/抗生素蛋白;生物素/抗链锁状球菌素蛋白;若丹明/若丹明的抗体;鼠源性G类免疫球蛋白/鼠源性G类免疫球蛋白的抗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收集腔包括第一收集腔和与该第一收集腔处于液体流通状态的第二收集腔,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位于该第二收集腔上,所述的液体样本为选自于下列样本之一:唾液、血液、汗液、尿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包括与生物素相连的抗抗焦虑药的抗体,所述的标记区域包括与标记物质相连的抗焦虑药的类似物质,所述的检测区域包括固定链霉亲和素,所述的液体样本为唾液样本。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收集腔包括液体通孔和竖梁,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位于竖梁上并穿过所述的液体通孔。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体还包括与所述试剂条检测区域对应的读取窗口,以及包括与所述试剂条样本接受区域对应的液体导入区域。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液体导入区域包括液体导入通孔,该液体导入通孔与所述的第二试剂区域处于液体流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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