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11706.6 | 申请日: | 2006-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7721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唐朝伟;何栎;杨永齐;胡军;傅明怡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F3/00 | 分类号: | A61F3/00;A61B17/56;A61F5/04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0045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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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控 式髓内骨 延长 机构 | ||
1.一种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包括左端固定头(1)、右端固定头(12),其特征在于:左端固定头(1)的一端与左连接套(3)螺纹连接,该左连接套(3)的另一端与电机支架(5)紧固连接,所述电机(4)部分安装在电机支架(5)内,该电机(4)的输出轴与中心螺杆(10)连接,在该中心螺杆(10)外套装有与之啮合的内套筒(9),在所述内套筒(9)与电机支架(5)之间还套装有铜套(6),在所述铜套(6)和内套筒(9)外面活套有外套筒(8),该外套筒(8)一端与所述电机支架(5)固定连接,在该外套筒(8)上开有键槽,所述内套筒(9)上设置的导向键(7)位于外套筒(8)的键槽内;所述内套筒(9)的右端与伸入该内套筒(9)内的右端固定头(12)螺纹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端连接套(3)、电机支架(5)和外套筒(8)的轴心线在同一直线上,并且它们的最大直径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电机(4)输出轴外围的电机支架(5)部分,其外径等于或小于所述外套筒(8)的内径,该小直径端的电机支架(5)部分伸入所述外套筒(8)内,并与之过盈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端固定头(1)一端伸入所述左连接套(3)内并与之螺纹连接,在该端的左端固定头(1)上开有与外界相通的过线孔(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4)过盈配合在电机支架(5)内,其一端由该电机支架(5)内台阶限位,另一端伸入所述左连接套(3)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自控式髓内骨延长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机(4)的圆柱形输出轴上铣有一平面,在所述中心螺杆(10)的一端钻有一盲孔,该盲孔的孔壁上也有一个与所述电机(4)输出轴相配的平面,所述电机(4)的输出轴插入所述中心螺杆(10)的盲孔中,两平面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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