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灶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16494.0 | 申请日: | 2006-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9614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B·米勒;J·瑙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BSH博施及西门子家用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F23D14/5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苏娟;刘华联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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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灶 | ||
1.燃气灶,具有至少一个燃气烧嘴(14),该燃气烧嘴具有火焰喷孔(64、66),该燃气烧嘴配置一锅架(12),该锅架配有用于放置熟食容器的锅架支柱(16、18、20、22),其特征在于:火焰喷孔(64、66)在锅架的锅架支柱(16、18、20、22)的区域内变小。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烧嘴(14)抗扭转地布置在燃气灶中。
3.按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架(12)底侧具有一凸起部(26),该凸起部为了位置正确地定位锅架(12)而在燃气灶(10)的一盖板(30)中配置于一凹槽(28)。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架支柱(16、18、20、22)利用一环形连接件(32)相互连接。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锅架(12)配置于燃气灶(10)的一盖板(30)中的环形凹槽(34)。
6.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凸起部(26)的凹槽(28)作为沟槽在盖板(30)中构成。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烧嘴(14)为了抗扭转地布置而配有凸起部或者轴颈(50),其配置于燃气灶(10)的盖板(30)中的凹槽。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烧嘴(14)具有第一和第二火焰喷孔(64、66),并且第一火焰喷孔(64)的孔横截面小于第二火焰喷孔(66)的孔横截面。
9.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凹槽(34)作为沟槽在盖板(30)中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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