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消除静电的倾斜剥离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4029.X | 申请日: | 2006-10-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41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王步奎;吴波;赵程;孙巨安;葛成重;张秀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城清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长威 |
地址: | 100076北京市经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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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消除 静电 倾斜 剥离 机构 | ||
1.一种用于消除静电的倾斜剥离机构,包括底板(1)、凸轮升降机构以及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转动安装在底板(1)上的传动轴(3),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23)、固定安装在电机输出轴上的主动齿轮(22)和固定安装在传动轴(3)上并与主动齿轮(22)啮合的从动齿轮(15);所述凸轮升降机构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左、右凸轮升降机构,其左、右凸轮(16、6)同相位安装在传动轴(3)的两端,左、右凸轮(16、6)具有相同的相位降程曲线,其中一个凸轮的相位升程曲线超前于另一个凸轮的相位升程曲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倾斜剥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凸轮升降机构分别还包括固定在底板(1)上的两个左、右上导杆(19、19′)、各自活动套装在每个左、右导杆(19、19′)上的左、右导套(20、20′)及分别固定在左、右两个导套(20、20′)上的左、右顶销支承板(18、9),所述左、右凸轮(16、6)外表面分别接触配合左、右顶销支承板(18、9)。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倾斜剥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凸轮升降机构的左、右顶销支承板(18、9)的外端部与底板(1)之间分别设有左、右拉簧(7、7′)。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倾斜剥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轴(3)同一端的两个左、右导杆(19、19′)相对于传动轴(3)的前、后面对称布置。
5.如权利要求2至4之任一项所述的倾斜剥离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顶销支承板(18、9)下面各自设有与左、右凸轮(16、6)配合工作的左、右轨迹滚轮(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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